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错,是执金之手,与金偕老!在这个拜金至上的年代,聪明的女人都知道好男人已经绝迹,唯有金钱最可靠!她从来不避讳自己存着钓个金龟婿、嫁入豪门的心思但她也颇有自知之明,不会把‘目标’设得太高所以纵然这个男人是高富帅的个中翘楚纵然她曾经有一咪咪的偷偷迷恋这个男人但这等极品天菜,恐怕不是她吃得起滴──他一定是疯了!从不把任何女人放在眼中的他居然在认识她不到半小时的情况下,开口向她求婚?!然后她大概也疯了,因为她居然说:我愿意!她知道,王子之所以决定娶她这个灰姑娘只是忤逆父亲、反击继母、报复前未婚妻的手段而她会点头,也只是金钱考量顺带贪图他的美色和肉体她会保护好自己,不在这场交易中失去任何东西尤其是她的一颗真心与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