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让吴磊从现代回到了古代,那个烽火滔天的三国时期。 前世的完结,今生的开始。 是作一个默默无闻的平民,终日担惊受怕。还是征战天下,成就自己的霸业。 无疑吴磊选择了后者,热血男儿注定要征战在疆场之中。 现在的吴磊不是时势造英雄,而是英雄造时势。 结合前世的现代知识把各位诸侯玩弄于股掌之中,一代霸皇从此诞生。 本书以签约请放心收藏,书友群46890509强烈欢迎大家加群啊。 此文半架空如果拿来和历史对照的话肯定会有纰漏的,所以出现什么和历史不相同的别喷啊 !呵呵。
十六岁时常常让自己有种飞翔的感觉.那时,学校的老师见着我就皱眉.我是一锅白米粥里突然掉进的一只苍蝇.同学们也常常躲着我,下课时在楼道里,他们闪到一边,嘁嘁嚓嚓的在议论别搭理我.放学了在路上我想跟他们说话,他们加快了步子与我保持距离.牧人神,不是神也不是人,他是一颗灵魂,是高贵的生命体,他无形地在宇宙空间自由的游荡.他原于自然却脱胎于一个极普通极平凡的人体牧人神走进了十六岁的我
钱越花越多怎么办?碰过的衣服全部包起来!看中的豪车全部买下来!买买买,不管什么公司,什么豪宅全部收购了!
她,是夜灵大陆夜国公府的嫡出三小姐,相貌出众,却是个废材,草包。只因那出身尊贵的三皇子多看她一眼,就引来庶姐的杀身之祸。重生乱葬岗的她,来自异世界的另一个强大灵魂,这一世,她必傲世天下,一定要欺负本尊的人生不如死,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痛不欲生。这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自己居然会遇到一个比自己强大百倍的男人,当他霸道的向那些向她求婚的男人一一消灭,并昭告天下她是只属于他的女人,某女震惊,“大哥,你这样真的好吗,这样谁还会娶我。”“我娶你,愿以天下为聘。”……
他的优点是很帅,缺点是帅得不够……明显。因为不爱整理房间,人称「乱室英雄」。谁曾想,这四个字竟是一语成谶、宿命之论。 一边是魔幻的大陆,西极众国,一边是仙幻的大陆,东方神都; 一方是神秘的魔法师与龙战士,一方是莫测的修道者以及武者; 一面是魔法与斗气,一面是道法并真气。 在那个快意恩仇的乱世,有这样一派人。他们以仁爱博大而赢得了世人尊敬,所以自身本就具传奇性的经历,也被世人传诵如神话。 然而,相传每隔一个甲子,人间必有祸乱。老一辈的修炼界人,忆及六十年前那场玄异之祸,仍是心有余悸。 如今,时间弹指而过,又是六十年。
如你所知,这是一部重量级小说,它离诺贝尔文学奖似乎还有一段距离,但比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则显然高明一些――因为它首先是诚实的。套用一句文艺界的流行语,那就是:不装逼。 在今天提起宋庄,已经不那么令人如临大敌、阴囊为之一紧了。事隔多年,主流社会得出一个结论:啊,原来那些光头或者长发、穿皮裤或者不穿裤子、不爱洗澡或者去洗头房、失语或者骂骂咧咧、画油画或者裸奔的艺术家们,也都是两足动物,要是给他们穿上西裤和皮鞋、抹上头油、挎上红嘴唇的小蜜和黑仿皮的公文包,除了眼神清澈明朗、执拗并略带不屑之外,竟然跟公务员、小企业主、公司白领没什么两样了。 人民热爱富人,当一幅画动辄卖上十万百万之后,宋庄艺术家们在政治上也开始获得承认,政府高屋建瓴,统一叫他们为“创意产业从业者”。 本书讲的就是宋庄画家变成“创意产业从业者”之前的那段光景。那时候,他们被叫做“盲流”。正如宋庄“老村民”、音乐人左小祖咒所说:“乱七八糟的一群人,郁闷,彷徨,性欲强而且讨厌,不诚实和说话不算数是他们最大的特点。夹着一些老混蛋在其中,这些人干的是艺术,忘不了的是女人。书叫《长在宋庄的毛》,书的主角是本色演员,深得他们的精髓,他用了种非常可爱吸引人的隐私对话方式表达他和他同类的生活。” 因此,要是按照畅销书的思路制作本书,书名首先应该改成“我的宋庄盲流岁月”。 宋庄,艺术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