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是照开夜暗之明月。所有夜行者在寒华下都莫想藏得踪迹,所有阴暗处在银光下都必将消于无形。于是夜暗皆尽,惟余明月亘古。然而亘古又能如何?遥想唐人寂寞时,举杯邀月结交知。当时明月今虽在,不见唐人再赋诗。所以明月比唐人还要寂寞。但明月却依然独自高悬,尽照四方。
原名《召唤养我的富婆》魔法大陆唯一的法圣,每天都不修边幅,邋里邋遢,还喜欢喝酒赌博后来,他穿成了现代的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是个基佬,暗恋某校草,被发现后遭到了全校的风言风语。大学生家里没钱,每天做兼职,被排挤后就辞了工作,然后自杀了。穿过来的法圣:这边要‘学习’?感觉好简单啊!不用工作什么的真爽!这边的饮料比酒还好喝!啊,这个欢乐斗地主也好好玩啊……一个月后:不妙,法圣没钱了。法圣:不想去工作,想喝饮料,想玩斗地主……啊,有了!他吭哧吭哧地摆了一个魔法阵:召唤养我的富婆!第二天,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的美少女富婆包养了他。校草咬牙:你要不要这么自甘堕落!富婆:你滚!关你屁事!其实富婆的前世是法圣在魔法位面的学生,他有异装癖_(:з」∠)_沉浸在找到富婆的满足中,每天混吃等死的法圣并不知道自己找了个假富婆→_→食用说明:法圣受X富婆攻。总之就是甜甜甜!苏爽甜!作者莫得逻辑,文笔辣鸡,不喜勿喷。
厉北宸,叶倾歌未婚夫的小叔,厉家的掌舵人,却对她疼爱有加。她说,“小叔,脸是个好东西,拜托你要点行吗?”他说,“叫小叔上瘾是吗?我儿子都叫你妈了,你是不是该……改口叫老公了!”有人问厉北宸,为什么对叶倾歌那么好。他说:“十八岁为了给我生孩子,胖了三十三斤,忍受了二十七个小时的阵痛,这样的女人不敢不对她好,也不能不对她好。”有人问叶倾歌,厉北宸哪里好,她说“对我好!”
威名显赫的科技帝国缔造者白杨,为了弥补自己童年和爱情的缺憾,研发了记忆复制和时空穿梭技术,重生为还是八岁的自己。 纯真美好的乡村童年,娇俏可人的邻家姐姐,还有刁蛮的小女同桌,更有神秘的梦中女孩组成一幅美好的人生画卷…… 他没有异能却领导着一群身怀绝技的奇人;他不是高官显贵却游刃权场;他不想做情圣却不得不面对众女的柔情…… 不想再重复人生的白杨利用高科技击败各种各样的对手,一步步向经济帝国的道路迈进!白杨,傻蛋,重生,八零,怀旧,经济,商战,高科技
“如果我是平凡的,那么我也许是幸福的”————梅友仁自小,梅友仁就见识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他自以为一切不过如此,可是最后,他发现,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不过,只是个开端。诸神,真的正义吗?魔族,真的有罪吗?一切因我而起,而我,也会将这一切终结。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最后的魔宗》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宁遇阎王,莫惹刘洋! 活跃在黑道,商场上,卑鄙却不失本性,无耻却不丢风度的纨绔天才! 一个吊儿郎当的天才杯具的被电击后居然福大命大,阎王也不收,醒来后居然融合了一个杯具的被害的家伙的灵魂记忆,于是,刘洋决定,要好好的利用这个家伙的记忆享受人生,当然,如果有剩余的时间,也可以替那个杯具的家伙完成他的遗愿... 既然选择做一个流氓,那我就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流氓是热血的,流氓是嚣张的!---刘洋 天才群:120084872 風尐漁q:869133930 你们懂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