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异功能,没有千金万银,没有法宝无敌,没有心计智谋……身为小奴一枚,咱一样可以翻手云覆手雨:卖夫入青楼,经营夫婿风生水起,邂逅极品腹黑小侯爷,拳脚相向也能俘获爷心,别说姐没心没肺,君子爱财就要剑走偏锋,即使是囧态百出的苦菜叶,咱也要活出金枝的风范!
历史穿越文各种体载的都有,看的让人眼花缭乱,小可是网文新人,不想浪费各位大大的时间,苦思几天,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异于他人的文章,虽然文字稚嫩,但故事情节绝对新颖。本书的猪脚也跟其他人一样,是穿越过去的,不过他这个穿越有点特殊啊。身份的释然,让他不得不依靠自身去发展。且看一个小小的庶出子弟如何夺取驰聘天下,如何娶得如花美眷的。作为爱好历史的你,也想穿越吧?这不现实,但是可以臆想一下吗?想要臆想的大大们,还等神马?速速来报道吧
活着撑起一片绿荫为珍视的一切遮阳纳凉……主角穿越到野蛮人族的世界,成为小部族的一员!《不死金刚》境界:灵体身、玄武身、大罗金身、幻灭身、混元身异界升级、热血文!本书高级群,120549170!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私有物品了。” “为什么?怎么不说你是我的私有物品?” “我那么贵你买的起吗?小傻瓜。”
不成神便成魔。一朝入魔,终生为魔。魔尊至霸天下,谁与争锋!手握千万雄兵,剑锋直指苍穹。我要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的眼,我要这地再也困不住我的心!我为天,我为地,我为狂。我要震碎这乱世苍穹!
他是战士,是士兵,是在上位者手中的棋!他在这里,不为别的,只为了讨口饭吃。在这个年代,人如蝼蚁,比狗不如,消失得比草上的朝露还要快。他一直知道他会死,是人都会死,可他从未想过,竟然有一天,他会为自己找来一个小小的死神,不只赔上一条贱命,还把灵魂与心,都交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