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龙血,获神通,以沸腾兽血,战他个天崩地裂、日残月殇! 挡我前进脚步者,死! 凭借强硬的拳头,哥哥死亡的真相一步步揭开…… “总有一天,我会让龙图腾飘扬整个大陆。” “我是龙天,飞龙在天!
模特公司打杂穷小子林辰,偶得绝世凶医传承,从此医武无双,能起死回生救济天下,也能化作杀神冲冠一怒为红颜。他与日月争辉,向天地夺命,花都逍遥,各色极品美人环绕。而这一切,都从那个性感绝美女模特送他一本古书时开始……
“苏任来了!”不知是谁大喊一声。羌王抓起马鞭招呼人收拢自己的马群,生怕再来个一匹不剩。闽越王提着裤子就跑了,顾不上跟了自己十几年的槐花姑娘。最搞笑的是匈奴单于,恬不知耻的说自己是汉皇的外甥。苏任想了想好像...
外表斯文内里变态富二代攻(宋时聘)vs倔强隐忍清俊穷苦受(叶知晓)叶知晓七岁丧父,九岁母亲离家,只有一个大自己三岁的姐姐一直在抚养自己。从小就懂得人情冷暖的人,却最终因为目睹一场校园暴力而招惹人人惧怕的有钱公子宋时聘。宋时聘讨厌一切懦弱而哭泣的人,为了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乐趣,他喜欢欺负弱小,直到有一天,他在厕所碰见了那个所谓的资优生——叶知晓,原来这样一个清俊秀雅的人也会露出这么有趣的一面。
当一个藩王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李言:泻药,人在古代,刚刚当王。体验就是这简直不是人干的活,整天提心吊胆,随时担心会被阴狠冷酷的皇帝叔叔干掉。什么?藩王不是当猪养吗?吃吃喝喝,生生孩子,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拜托,那是别人家的藩王。举目四望,本王的叔叔伯伯哥哥弟弟们都被皇帝给干掉了,只剩下本王一根独苗。你问我那怎么办?跑又跑不掉,躲又没处躲,没有办法,本王只好造反了。高度概括版:这是一个现代单身狗穿越成藩王却要被皇帝赶尽杀绝,关键时刻激活《帝国时代》金大腿,为了求活只能举旗造反的故事。
林迹穿回到万年之前,他居住的小县城也成了他的随身物品。有小城在手,他的史前之旅应该像旅游一样,能四处猎杀史前猛兽,看史前最美的风景才对。无奈他穿越在一个小孩子身上,在洪荒之中连自保的能力都还没有。所以他要先在小部落里长大。但这个时候是母系社会,男孩子的地位极为低下,不等他长大可能就被无情地交换出去,成为那些张着血盆大口的原始女人的丈夫。他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