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笙在末世危机后的二百五十年醒来,无奈地发现自己成了砧板上的肉……那些感染丧尸病毒的人类已经进化,能力强大,而且个个漂亮,气味芬芳……
奇幻的瑰丽与历史的厚重浑然一体,这就是本文的魅力所在吧!这是一篇屏弃了所有娱乐性和流行元素的文章,作者的目的,也只是探索与尝试。也许它不会火暴,不会像某些作品那样拥趸无数好评如潮。但是,冷清更好,更适合吸引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坐下来,慢慢品味,再将您的想法细细道来。作为本文最早的一批读者,我存了这一点小小的奢望,将文章讨来,与大家共享。
第一次,相遇,她是一个行乞的小乞丐,全身脏兮兮的,低着头在吃一个脏馒头。他拿着羽扇,遮住鼻尖,眼里满是嫌弃,说道:真臭。第二次,相遇,她是被夫家休弃的女子,她在田间耕作,身上满是泥污。他拿着一块手绢,擦试着身上毫无灰尘的雪白衣袖,晦气地说道:真脏。第三次,相遇,她是仙门里最低等的杂役,全身灰扑扑、脏兮兮的。他穿着华美艳丽衣裙,满脸的鄙夷道:你会过日子吗?她满脸疑惑,以为他会跟前两次那样离开。却不知,被那人带在了身边,一片波澜壮阔的世界,在她的眼前、慢慢的被展现了开来。
简介:本文是一本现言体中长篇小说,以一场人为事故为开端,描写了当代几对都市男女的情感纠葛,男女主用对彼此的情感;治愈着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然而,由于女主秦薇识不擅于表达情感,导致与男主的感情路曲折。其好友林优旋也在与医生男友以及男友爱慕者的三人关系里取舍。故事继续着,这其中发生了一系列的悲欢离合。
前世,他是万古至尊,却遭最好的兄弟暗算,意外重生到了成为废物的楚家楚云身上,这一世,修顶级神功,锻最强战体!逆天崛起,君临万界!当日瞧不起我的,现在的我,你们仰望,都无资格!当日伤我害我的,今日的我,提三尺剑,痛快复仇!九天女帝,九尾妖狐,魔门公主,圣洁仙子,尽皆为我倾心。选哪个好呢?还是都收了?
钟哲重生了,回到2ooo年的夏天。那时,他十九岁,刚刚经历了高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赢家人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