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姜大律师在此声明,不是他爱记恨,而是某人行为太超过——一、上班迟到,让他在事务所门外苦等超过十分钟;二、所有女人都爱慕他,唯独她见他如活见鬼,只想着要逃;三、脸红害羞的模样太过可爱,惹得他三不五时就想捉弄一番,甚至害他一个不小心,连自个儿的心都陷了进去;四、他堂堂大少向她提出交往要求,换来的居然是她多日失联!至於第五条最不能饶恕的罪状——她背着他生下两人的孩子?!原来三年前和喝醉的他一夜情、留下一千块便离开的女人是她?好哇,他一直在想到底是哪个女人这样践踏他的男性自尊,如今真相大白,他不好好挽回面子怎麽行呢,既然如此,儿子的监护权必须归他,另外……儿子妈咪的专利权,他也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