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齐本是一普通人,却碰到了死人还钱的离奇事情,被卷入了一个诡异凶险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 他曾与铁血战士并肩作战。 他曾在城邦时代留下史诗般的传说。 他曾在瀚海沙漠看九月鹰飞。 他曾与剑圣一决雌雄。...
我是兔娘,你们熟悉的那个爱卖萌的死扑街……简介神马的真的一点也不会写啊,大家还是直接看正文吧,不喜欢的请点击右上角的红叉叉。PS:这个简介不是我写的……兔娘、卖萌神马的与作者没有半毛钱关系……这只是个死胖子在奇幻世界的游记而已,让我们从穿越开始吧……
沧海之中,即使渺小如砂砾,也要闪烁万丈光芒。尘世中即使普通如石子,也要坚守那初心。既然不能万人瞩目,那就让万人胆怯。做不了人之龙,那就做个人之混。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异世混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极品富二代一朝落魄,绿茶女友瞬间变脸,被打脸之后还要丢在山上自生自灭,苦逼的人生处处都是坑。 不过,屌丝也有春天,谁让哥们儿身边一夜之间多了个千娇百媚的小狐仙? 倾国倾城的容颜,却还跟在哥们儿后面叫老公,这可如何是好?要不要?要,要,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
莽莽大荒万族林立,至强巨兽头顶青天,吐纳星河;绝代圣贤高高在上,弹指间天翻地覆,卑微草芥亦可冲上九天,斩碎日月。小小村庄少年,从小背负叛徒之子骂名,倔强不屈,得三世铜棺,开启仙陵宝藏。为父正名,横渡穷山恶水,拳打世家天才,脚踩神圣后代,要让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
只要吞噬两本人书我就可以穿梭到碎古时期了。只要吞噬两本地书我就可以穿梭到万古时期了。只要吞噬两本天书我就可以穿梭到洪荒时期了。这是一本土著重生反杀穿越者,纵横太初大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