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熠做梦都没想到,他崇拜的天才少女学姐闻莺竟然追星。他观察了那个叫祁骛的小白脸,不就是腿长点儿、脸白点儿、说话声音好听点儿,这些他也都有啊,她怎么不追自己呢?罗熠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将原因归结为他缺少娱乐圈的光环,于是,他毅然决然进圈了。他要让闻莺喜欢他,成为他忠心耿耿的、坚韧的、脑残的只爱他的大唯粉。
一个苦逼的学霸,在无意之中穿越到了损友的小说之中,只看过前两章的他顺利找到了作者设计的金手指,但是后续的情况如何发展?刷怪、升级、装逼、打脸、泡美女、做神仙! 修仙修仙,得道成仙。阎王不管,天地生厌,我欲凌天,必先逆天!...
此刀当碎虚空界,此剑当开造化权!血戮尘寰世无双,傲视三界笑红尘!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从前有个疯子,阴差阳错的成了诸葛亮的师父,并借此混进了刘备的队伍。这个疯子很快声名鹊起,手下还集结了一帮很能打的傻子。结果曹操想大军南下,被他打跑了。孙权想夺取荆州,又被他搅黄了。大佬们也很无奈,纷纷咒骂他根本不讲道理,简直就是个无赖。可那个疯子却不以为然,在小爷我自己的书里,还能让你们几个给欺负了?其实只有疯子自己心里最清楚,他做这些,不过是想把这个笑话讲完。可疯子就是疯子,明明是个笑话,到最后却讲得自己泪流满面。于是从那天起,他逢人便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将小臣,一个宅男,妄想自己是一个僵尸会如何,于是,老天如人愿,一次意外居然和一代僵祖将臣同用身体,于是,将小臣就走向了僵尸之道,看将小臣和兄弟,红颜一统人,仙,神,三界,只为僵尸一族能有一个生存之地和逍遥都市………(我写小说只是属于自己的爱好。喜欢看的读者就多看几眼,不喜欢看的,就可以不用看。反正我想了,我写了,结果如何,我不在乎。)
愿吾之剑,斩杀邪恶。愿吾之血,遍染江河。愿吾之躯,同化山阿。愿吾之骨,炼铸苍穹。愿吾之气,传为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