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余啸:这金手指不对啊!这技能有用吗?这法器也太垃圾了吧!你们都追着我干什么?又不是我愿意变妖兽,我只想活着而已啊。然后。余啸:这个我不要,其他的全部留下。众人:修为高了不起啊。余啸: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我最喜欢别人这么骂我了。修仙,就是在坑人与被坑之间做选择,心急挖不出深坑。
他们说,一年前,梅依“丢失”了自己,她爱上了一个叫天宇的男孩,男孩说我们要长长久久地在一起,老了我们一起去放羊,梅依就把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了他,可是那个男孩不久却变了心,于是梅依从家中跳楼自杀,正好被楼下经过阿夏救下……
什么?穿成官家小姐?NONONO,这不是本姑娘要的。要什么?嗯,修修仙,种种田吧。这个时空不能修仙?那只好勉为其难种种田喽什么?不能走?那就跑喽~也不能跑?那就偷跑喽~也不能偷跑?那就偷偷偷偷偷偷偷偷的跑喽~~
别人穿越都有朱门人肉臭的苍蝇王子,为毛我穿越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老鼠咋啦?吃饭、睡觉、打架、泡帅哥帅妖帅神仙……金山银山换不来我春光的一眉眼……打住!谁拿鞋底子乱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鼠目春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天魁星宋公明被吕洞宾收为弟子,授命“修魂使者”。他在鄱阳湖一面潜心修道,一面善意地度化形形色色的孤魂野鬼,决心以自己的道德法术肃清鄱阳湖里的鬼魅孽障,还神湖一片清静。他炼就了一种丝毫无畏的胆略,屡经曲折磨难,斗服所有强怪厉鬼,为民除害,从而使自己的道行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某不良和尚的一个挥手,桃小红不经任何配备穿越了,可是像她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在古代怎么混下去了,她不会吟诗,不会跳舞,更不会搞几件怪异的事情就引来一大堆美人的垂涎,所以,她只能厚着脸皮受白眼的跟着那些鄙视她的美男们讨生活,期望某只美男有一天不幸被雷劈中脑门,断掉所有神经,那样,她会很高兴的把他捡回家的,但这种事情有可能么?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