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中的一场意外,让地球上第一游戏高手夜冥来到一个妖魔横行的世界这未知的世界中,人类与妖魔相互争斗、掠夺、仇视人类捕杀妖魔,妖魔吞噬人类,这种场景如同家常便饭,每天在这世界上发生融妖学徒、融妖士、融妖者、融妖灵者、融妖王者、融妖皇者、融妖宗者、融妖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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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之孙方猛出世,创造战场神话,入中原强势崛起于江湖,于乱世之中建立自己的势力,一统天下.;九五至尊只身闯荡修行界,强势依旧.;美女天下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其实生活中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在寻找,找爱的人、爱自己的人、朋友等等。可生活中到处都有错过的爱!错误的爱!交错的爱!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也在寻找。但我还在寻找爱与不爱的距离。 写这部小说之前,我找到了爱与不爱的距离――爱与不爱其实就是2个人心脏+骨骼+肌肉+皮肤+衣服之间的距离。 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可故事只是故事么?生活只是生活么? ps.有书友说前4章看上去有点闷。我的解释是,为了让各位大大能形象的了解刘思凯的个性,我写了不讨巧的前4章。要是大大们觉得刘思凯的性格背景不需要详细了解,可引言读完后直接读第5章。
中峰灵气稀薄,从一层到六层,灵气仅相比外面七倍到八倍,也就是说在这里修行一天,相当于在外面修行七天到八天。 灵气越是浓密,对于修士修行更加有利,修行的速度也就会更快,聚仙城中灵气已经算是不错的比之黄玄国那边,灵气都要强上几分,但是这圣地的灵气却比起聚仙城要多上十倍以上,就是这中峰,整个九峰圣地中,灵气最为薄弱的地方,但是也要比聚仙城强上七倍左右。 “在这里修行,一天相当于外面七天,可真是不错” 古天来到中峰分给他的灵地,兴奋地说道。 “这有什么,如果是离火峰,那才叫灵气浓密,足足比外面强上二十倍呢,可惜啊” 胖弟子一脸婉惜地叫道,他们之前就在离火峰中修行,就是因为得罪了离火峰上的□□二代弟子,所以才会被送到这里来,足足比那里底了十倍以上。 “哦…那你们怎么会来这里的…”
褪去稚涩,她手染双血,掌权一方,自以为辛苦等待守候的三万年,只是一场水月镜花晏南州的风也多了一丝寒意三世为人,她学会卑微伏跪,学会了放下傲骨一句放下道尽了个中曲婉暮家有女,九州扬名,其名暮楠,后世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