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仙走过白骨铺就的荒芜,张嘴把大地喝破;神秀自言不懂佛法,却把血色苍穹抬眼望穿;瓦尔哈拉那由骷髅堆成的神殿上,回荡着奥丁的怒吼、托尔的锤声;波塞冬每次巡游都会驾着黄金马车,轮毂碾过一片片海!故老相传,大千之上,波澜壮阔,存在着一个瑰丽的永恒界。那里,青天不改,大道恒流。那里,仙佛永寿,神魔无朽。去了那里才知道,大千之上并无永恒,只有死界!且任青天坠落,且看大道沉沦,且听死亡高歌,且以热血煮酒,且把杀戮成文……(QQ群:161918794,新人新群,一起来浪啊,就差你了。)
在经历了梦想的追逐,他终于实现了梦想,成为了一名血族,没有其他吸血鬼的隐患,他不需要吸血也可以生活,像就这样和心爱的女人一直走下去,可是,大陆上的各大势力会给他这个机会吗?他能安心的去逍遥吗?最终的结果如何?大家一起来给血族的帝王打打气,给他个生活的目标吧
身为一个叱咤风云的绝色杀手,一朝穿越,她成为宰相府的嫡出大小姐。任人欺凌?白痴草包?翩然醒转,当她变成她!绝色容颜,笑靥如花,她比谁都狠毒无情。倾城流世,云淡风轻,她只护她所在乎的。 强者为尊,她誓与天齐,搅乱一池风云。 ...
前世因为没有孩子而被小三抢了一切,又因为救小孩被而车撞死,魂魄归西时,终于好运爆表遇到神仙,有了重生的机会。绾绾:男人你滚开,宝宝是我的。男人挑眉一笑:嘿嘿,宝贝儿,你一个人能生出孩子?绾绾:我一个人怎么不能!男人一脸柔弱:你占了我的便宜,可不能始乱终弃,嘤嘤嘤,奴家的清白啊......绾绾傻眼......这是《星际之弃妇重生》的姊妹篇,写的是绾绾在古代的故事。
这是最贵的书店,也是最牛逼的书店!高考状元在这里诞生,篮球明星在这里崛起,国术高手在这里学艺,厨艺高手在这里发达,绘画高手在这里成长......什么?你说这是个什么书店?租书店啊!嫌贵?爱看不看,哥也只是个打工的,也不是服务大众的!嫌任性?没办法,那家伙没人性的好么!这是“有间书店”,你值得拥有!
她的魂魄被人镇压,差点烟消云散,却被云火经挟持重生到凡间云月大陆,变身废柴一枚。谪仙一样的未婚夫逼迫她退婚,她相约五年后在剑仙大陆决斗。母亲也因为替她寻找丹药,被玄兽攻击陨落,父亲有意扶持二姨娘浣娇眉为嫡母。府邸的其他姐妹更是处处陷害女主,夺去她的修炼资源,被她一一化解。女主体内莫名其妙的有了空间,重新拥有了玄气,还住了一只喜欢钻人屁股的杂毛怪物,吃完各种玄铁,还会产下丹药。女主利用这些丹药,赚取灵石,逃离家族。她竟然是千年难遇的极品炉鼎,与她合体,可以增加自己的灵力,也因为极品炉鼎的身份,被人觊觎,遭到各种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