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权倾帝都的尊贵男人,冷酷霸道,只手遮天。意外遇上她,宠起老婆来,连亲妈都不放过。人人都羡慕她,却不知道他的宠爱让她很伤神。“不准穿露背装,裙摆不能高于膝盖。不准拍吻戏,不准与男艺人有身体接触,每晚八点必须到家。”
神!多么迷人的字眼!凡人终逝,而诸神不朽…原本叶铭都已经打算放弃了,凭什么大家伙穿越都是夺舍重生,金手指从天而降,从此牵手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可轮到自己倒好,直接卡在了第一步...但随着兰斯的祈祷,他发现,自己如今的生命形态和传说中的神明有点类似,他竟可以吸收那股神秘的能量...!天国、神战、圣灵...凡人有凡人的精彩,诸神有诸神的渴望,一卷史诗翻开了新的篇章…
本是过客,奈何留缘,留了一世糊涂缘… 本是天命,既安天命,何要一生逆天行… 本可潇洒,看尽沧海桑田,岁月流逝,何必孤愁落碧泉,朦胧月里醉尘缘…… 这就是主角的人生… 人生有许多选择,你选择你认为重要的而舍弃了不要的……如果多久以后却有后悔………人生却又总是如此…… 这是属于一个来自“斗气”异界的绝世男神的崛起……绅士?风度?优雅?额额,那个…手抓饭怎么就怎么了…… 宁寒说,我本是流氓,奈何有文化,,, 注——这不仅仅只是小说,因为此书从来不遵从游戏主线,主的也仅仅人生这不堪的乱流………… …如果各位看官有兴趣看一看宁大虾操蛋的人生,那继续,不打扰了………
谁说僵尸是冷血动物,我就不是。谁说僵尸天生就一定要喝血,我就不喝!不过要练就神功必需喝!喝了功力会大增。我爸爸是一个武官的教头,专门教人练拳的。什么虎鹤拳啊、什么奔雷拳啊所有的都是我老爸教的。其实,我老爸也教我的,为了保护美眉我才用。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一阵怪风吹来,跟着眼前来了一个蓬头白发的老人,满脸的血丝,眼中红肿。他要杀我,说我是一头千年难得的僵尸,吃了我可以大增功力。幸好我老爸及时出现,把那僵尸打跑---我,老爸,僵尸,血狐,小巫婆千年尸王
真的是命苦呀。21世界的美少女,居然来到古代遇上不可一世的他是命中注定,还是上天要............
七年前,意外坠入仙界的白宇凡阴差阳错的修炼成了叱咤仙界的人族帝君,但却依旧不能返回人间,一次意外让他获得了鸿蒙至宝——折天剑。终于他可以剑破虚空重回人间,可当他返回人间后发现人间不过只过去了寥寥几年。曾经我被人追杀于无尽深渊,不能守护自己的至亲至爱,到如今,我会让整个鸿蒙大陆沉浮于我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