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惊鸿一瞥,让萧简在往后十几年里都无法忘记那个似乎总是一身清冷的小小少年;而对于慕尚来说,那个头发糟糟的小丫头是儿时的一见欢喜,同时也是他往后的余生所爱。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只不过幸运的是在他心系她时,无论她愿或不愿,他都随她心意,仅此而已,便已足够。幕尚始终信奉一句话,“我爱你,欢喜你,与他人无关,甚至,与你无关。”
雇佣兵杨奇来到玄黄世界,夺得至强万化仙体,从此化万物为己用,一路高歌猛进。天才,不过是我变强的垫脚石。强者,也只会成为我力量的一部分。挡路者,杀!战遍玄黄九州,争锋天下英雄,以我之名,踏足天下之巅!(交流群705160201)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万化仙途》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第一世,他调戏他的女人,不成,被杀,祸及全家;第二世,他处心积虑,明明已经把他逼入绝境,结果被兄弟背叛,功败垂成;第三世,他终于明白有种人叫做“主角”,不再纠结,决定过自己的日子。这次……不想看见你你不知道吗?#仇人变追求者肿么破?##这不是我的世界##一定是我重生的方式不对#修真背景炼气—金丹>本文周四(十月二日)入v,入包养~求收藏~作者专栏求包养,点这里,这里?
这是个传说老去的时代:北面的老龙王翻个身子大地就是一个哆嗦,西边的孔雀儿依红偎翠懒得挪窝,俩耍剑的老头无冤无仇却要拼个你死我活,而苦穷脸的书生扔开卷册,突得抽刀剁碎了半壁山河。这是个传说新生的时代:倾国倾城的妮子还不会梳妆,席卷天下的将军还在偷羊,更别提那还没长开的妖儒邪道怪和尚,乳臭未干的小子捡件紫裳就要称帝封皇,却被更小的毛孩子一剑扎个透心凉。那毛孩说:舞台已经搭好,生旦净末丑轮流登场,好一副光怪陆离众生群像,但我才是这戏的主角,天命飞扬,没办法,谁让咱用剑的今生就是要比别人强!
杨恒,是一个非常小心的人,就是在过斑马线的时候,也要在绿灯亮了再观察八遍,直到确认两边没有闯红灯的车辆,还有快速拐弯的车辆的时候,才会迅速通过,可他就是如此小心,可还是在一个冬天出事了! “哆哆哆,哆哆哆,啊,好冷,好冷,让我点上炉子好好睡一觉,”……
我曾登上过月亮,嫦娥叫我打麻将。我曾徒步去太阳,支起架子烤全羊。黄泉水太酸,麒麟肉太干,只有龙肝和凤胆,味道不一般!穿着拖鞋睡衣,刘泽穿越到了洪荒世界,狼狈的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巫族从何而来?妖族因何衰落?龙族为何镇守四海?麒麟又为何沦为坐骑?……这世上哪有什么天命所归,不过是生死之间争胜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