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村的小傻女,在外捡了两个活泼机灵的小男孩儿。本来是想带回去当弟弟的,男孩儿却喊了她娘。傻女有了私生子,被村里人说三道四。家里人更是不容她,紧急嫁出去好甩锅。山脚沈大夫的哥哥,常年卧床等死,连饭都不会吃。这样的男人,应该也不会在乎头顶有一片绿光森林,跟傻妮最配。可谁又想到了,傻妮看到的男人,不但不卧床,还生龙活虎会打架……就是长的太俊俏,出门招人眼。
穿越成了终南山中的一个马上要被饿死的小农民,怎么吃饱饭成了要命的问题。好在有了植物改造系统,填饱肚子,发财致富,甚至封妻荫子都不再是问题。没事遛遛宠物,享受下美食,顺便挖一挖世家的根基。当一百二十岁的林森被问到,是什么让他有如此大的成就时,他淡定的答道,其实我只是想让大唐的人民都能吃饱饭而已。
“纵然我是一名草根,但我不甘沉沦,家人是我的逆鳞,朋友是我的软肋,触犯两者之一者,死!!马踏异族血肉,侵犯我华夏疆土者,死!!”少伯的人生信条,追逐武道巅峰的路上,纵使身死道消,依旧怡然不惧,不求千古留名,但愿问心无悔。
都说,爱情是从甜蜜开始的,可是为什么她洛苏的爱情开始的如此的诡异?首次见面,她就给了帅气的学长一个响亮的耳光,缘由是,学长喝醉了,吻错了人!可素,你吃我豆腐,我给你一耳光很正常,为毛这一耳光之后你要缠着我?洛苏哀嚎,“学长,我打了你,是我的错,要不你就一耳光打回来吧!”学长笑的暧昧,“苏苏,你不觉得,你跳脚的时候,很可爱吗?”学长附上自己温暖的手,盖上洛苏的毛躁的头发。洛苏OS:“苏,苏你个大头鬼,你要什么明说好吗?”不要搞得伦家七上八下的好伐?
本书非玄之又玄的灵异类作品,完全是作者从儿时到现在所经历的灵异事件写实……
穿越通天,开局紫霄宫六圣商议封神。元始:“师弟,你那截教皆湿生卵化之辈,合该入封神榜了此大劫”准提:“通天道友舍己为人,牺牲小我为大我,真是洪荒之福!”接引:“善哉!道友大善”面对诸圣各种嘴脸,穿越过来的通天怒了。“滚你妈的,一群道貌岸然的小人,真是羞与尔等为伍”“这圣位不要也罢!”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通天,砍翻洪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