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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墨清情
山村里的一个小无赖,生平没什么大志向,只有一颗逍遥自由的心……
恋恋:总之,最喜欢姐姐了~
一个遗弃之地中走出来的青涩少年,拥有着万古无一的尴尬体质。有人说,这是个群雄逐鹿的世界。少年怒斥道:“死生在我手,变化由我心,吾脚踏日月星辰,手托天地万道,不服来战,看看到底谁为鹿!”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元皇》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南风回潮
她才不希罕什么荣华富贵夜夜歌呢!只要能让她抱着酒壶,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一年一年的永远不要放下就好了!却没想到,人不出门,祸从天降。只因为某人路经她家门口很不爽的闻到酒味,他是布鲁勒斯最伟大的巫灵王迪雅,一生之中,最讨厌的东西就是酒。喂——他不喜欢酒味,那是他的事好不好?为什么要把她揪出来,人家她泡在酒里很幸福的说他高高在上是王。她低低在下就不是人了吗?他不喜欢酒味,她偏要在他面前一喝再喝。结果——小脚一踢,两眼一翻,唇儿一扯——依娃不敢太大声笑了,她一定不会让人家知道原来伟大的巫灵王闻闻酒味儿就能醉。“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原来巫灵王怕酒哦”。“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巫灵王一闻到酒味就会醉哦”。“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巫灵王好逊的了”。刚刚才暗暗决定不能笑得太大声,转个身,她就召告天下,完全无视身后铁青着一张俊脸的巫灵王。“依娃,巫灵王喝醉了会怎么样啊?”。呃——这她不知道呢!不过,她没有别的优点,就是求知欲太强,所以,她一定会找到答案然后,告诉大家的。她很努力的给自己拼命的灌酒。直到连头发丝都透着酒味才兴冲冲的跑到巫灵王面前,伸展双手,欢迎来闻。呃——他真的很不客气的就——吻——了哎。喂,喂,喂,请搞清楚音同字不同好不好——
优风
主角:葛璐青、詹凌云。片段:那一晚,葛璐青和詹凌云两个人极尽缠绵,只因为在恩爱的时候葛璐青的嘴里却喊了另一个男人的名字,一夜过后,两人互不相干,却在多年后再次遇到,葛璐青说娶我可好,詹凌云笑着应允了,如果真心相爱,就不怕时间久远。
胡天风耀
三年了,她被囚皇陵,日日青灯古佛,不得见天颜。三年的时光,她由最娇贵的宗亲格格变成紫禁城里被人遗忘在阴森皇陵的孤魂野鬼!紫禁城的春天还是这么的美,只是她,命里再无春光!那个男人在众人面前狠狠指责她,毫不客气的扭断她的双臂的时候那个男人轻薄了她,却又宣告天下,绝不会娶一个粗俗娇蛮的失宠格格的时候她千万里追到前线,却只收获两个字:麻烦!就被扔在万里荒漠中差一点死去的时候她被打的鲜血淋漓,却仍是固执的趴在地上祈求他抱一抱她的时候锁情的春天,就已经被爱新觉罗奕宸一点点冰封了!三年呵,帝陵清冷,佛香袅娜,手指沾了香炉青灰簌簌写就:带我走,却终究敌不过一阵冷风吹。经年沥血后,厚重皇陵门开启,爱新觉罗奕宸第一次举灯看到佛龛下她指甲刻下的字迹,泪眼模糊间,却已记不清她的脸……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小小店长
圣师!任何一个异能师都渴望达到的境界,不管是祈求的财富或者是名望、权利,这一切圣师都能得到,他们认为圣师就是自己努力的终点。只是事情是没有终点的,这只有圣师才知道圣师的境界并不是终点,反而这是另一条道的起点,千年前的克兰帝国第一代君王就留下了打开另一条道的钥匙,这究竟是福还是祸,没人知道……古炎,因为救了一个人而加入了八大公会之一的风影公会。随之人生的道在此改变,在无尽的战斗中不断的提升,为了找寻父母的踪迹踏遍了众多凶险之地,广阔的天空在眼前展开,一些传说中的存在一个个的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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