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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影执政官
元末明初,人才辈出;英雄归路,疑云密布。百战百胜的名将常遇春真的是暴病身亡的吗?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沈万三被朱元璋发配云南后,客死他乡了吗?郑和七下西洋是为了开辟新航路、发展海外贸易?还是为了帮助朱棣寻找建文帝?抑或是另有他因…… 一个穷屌丝、一个西部山区的支医大学生,在汶川地震中遭遇“虫洞”,时间旅行让他穿越回到六百多年前的元朝末年。阴差阳错,他与还未成名的沈万三、常遇春结为兄弟。兄弟、义气;金钱、权力;战争、屠杀;爱情、亲情…… 《明越坡》将带你回到那段荡气回肠的峥嵘岁月。
歌川
【1V1、双洁、爆宠】宋昭重生到了古代,成了镇国大将军备受宠爱的小嫡女。拿的是团宠躺赢剧本,可宋昭知道,再过不了几年,这个朝代就会灭亡,所有人都会尸骨无存。看着角落里备受欺凌的落魄小少年,想到他就是未来颠覆王朝,无恶不作的叛国暴君。为了世界和平,她决定一不做二不休——鲨了他!第一次,宋昭看着惨被群殴的小少年,打算趁机给他致命一击,却惊到了野猫,替他挠跑了欺负他的人。小少年:她为什么要帮我,她是不是喜欢我?第二次,宋昭偶遇饿晕的小少年,要将他拖进湖里淹死,却被他拿走兜里的枣花糕,吊回了一条命。小少年: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我,她是仙女吧。第三次,宋昭摸出一把匕首暗搓搓走向他,却不慎踩滑脚,替他杀死了身后的虎视眈眈的毒蛇。小少年耳尖一红:原来阿昭可以为了他拼命。暗杀失败,宋昭换了个套路,拿出一颗糖哄他,“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你要成为一个好人喔~”小少年攥住小姑娘衣角,点头。为你成为好人,也为你疯魔屠城。*后来,京城活阎王斯聿[yù],冷血残戾,杀人不眨眼。所有人都说,斯聿没有心,没有人能让他低头。直至那年,叛军攻国,斯聿一身玄冰铠甲,携千军万马而来,城楼皆在他脚下坍塌。他双手奉上宝印,单膝下跪,“阿昭乖,叫一声夫君,我将这万里江山连同整个我都奉予你掌心。”
吾要加冰
酒吧相遇,他一眼沉沦。林墨步步紧逼,给她无限荣宠。夏依依慢慢靠近,许他今生今世。却不想,全心全意的背后是满满的心酸可怜,一心一意的相对只因她是个可有可无的替代品。商场上的尔虞我诈,纠缠中的爱恨情仇。另一个男人的面具下竟隐...
秋xd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叹只叹这韶光贱。历史不能被改变,却无时不刻地影响着,它没有对错,是好是坏取决于创造它的人所拥有的宿命,或许这就是青春注定的弯道,它选择以一种困难的方式呈现,尽管它的初衷是善意的,但留在心里的伤痕却是恶意的,即便将它投射到另一个时空赎罪,却也枉然,因为事实远比小说更为残酷。
山中人兮
她是民间最神出鬼没的神医——叶子,能解天下之毒,却唯独解不了自己的。 她是凌王一直苦寻的“至宝”! 而他殊不知,那个被他弃如敝履的,就是他寻觅的伊人。 男人阴戾的笑,“本王要让你生不如死!让你看着你身边的人是怎样的...
云中伏妖
中土四万八千国,巨头,霸者,至尊犹如恒河沙数。强者几何?任你绝代天骄,终要化为一抔黄土,最终,谁也无法征服谁。而他,只是一只人元巅峰都不到的蝼蚁,耀眼的光环,从奇遇开始时就剥离他的身体,他咬牙坚忍,从一个蝼蚁逐渐成长为凌驾至尊,焚灭一切阻挡的存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通天魔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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