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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霉的超人
白长生来到洪荒,恰巧在封神之前。原本以为怀揣系统,只要苟着,总能走上人生巅峰。却不曾想,系统跑路,而他修行数千载还是凡人。幸好,养了一些阿猫阿狗,种了些花花草草。在系统跑路后,还能够有些乐趣,维持生活。不知道什么怪风,吹来了赵公明,让苟着生活在洪荒的他,突然洞府前热闹了起来。一个又一个洪荒文艺青年拜访,称他为前辈。这让白长生有些慌,可是对于年轻人的痴迷,来者不拒。于是,洪荒诸位圣人慌了,封神量劫出现了变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原来我是洪荒圣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妮大妞
“我要嫁一个肯为我画眉的人。”一处花明柳暗,一段脂浓粉香深深庭院内,谁是心头朱砂痣,......
南国枫墨
没有人类的纷争,只有原始生物之间的较量。恐龙、深海鲸鱼、寄生孢子、神秘的泰坦巨蟒。以及……第四次冰河世纪。PS:穿越原始世界,成就星球霸主,一切从乌龟开始。
火树叶
134143849群号重生还带着空间?主角对着镜子说道。转移阵地去美国?“我去,那农场牧场是绝对少不了的,咱可不能丢大种田流的脸!”不过这该干点什么呢?玩个极限运动?买几架飞机?买个NBA球队?总不能闲的蛋疼吧。“钱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是主角在排进福布斯富豪榜时说的。咱是大地主啊,咋能能没有余粮?一个家中有余粮的美国大地主。“咱,真不差钱!”
月鹩子
一个从小就和爷爷相依为命、没有抱负、只想读好书拿着优秀的成绩让爷爷高兴的孤儿。 然而,命运的捉弄却让他步入了那含有神话般的精彩世界,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凭借那一身赤胆,凭借那无人岂及的异能和智慧,逐渐踏上了这个世界江湖和异能界...
法酥Alyva
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或者,相遇本就是一种宿命,那么,我又何必再费心力去抵抗呢?记得,有人曾经说过,要么生死相许,要么各自东西。我选择了前者。因为,爱上你,让我的世界不再有别的东西可以停留。若有来生,我仍愿意和你厮守,就只为了你的那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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