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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哥吸了毒
黑暗之门开启后二十年,洛丹伦的王子阿尔萨斯拔出了魔剑霜之哀伤,亡灵天灾席卷艾泽拉斯;七年之后,灰烬审判军攻陷冰冠堡垒,大领主提里奥弗丁击杀阿尔萨斯,毁掉了霜之哀伤,一场动乱就此结束。 得到霜之哀伤之后,阿尔萨斯背叛了自...
勿听之说@恶语者
三万年前,苍穹大6的魔法元素日益稀薄,魔法师这个曾经辉煌的职业逐渐没落,斗师在数百年间占据了统治地位。但魂术的横空出世,塑造出斗魂师与魔魂师两种新型职业,大6各种职业的格局重新洗牌,斗魂师与魔魂师以更华丽的术法,更强悍的攻击,更尊崇的地位让其余职业暗淡无光。而故事,从莱彻斯特帝国叶氏家族一名没有地位的五少爷展开,当一个异世的灵魂占据着这具躯体时,这个世界便注定要在他一对邪恶的黑眸下呻吟颤抖。注1:魂术,便是以一种吸纳之法将空气的魂质能量吸入体内,于眉心处聚集,形成魂灵,按体质属性分为斗魂术与魔魂术,前者以魂力淬炼体魄,近身格斗中无敌,后者以魂力淬炼灵魂,远程攻击杀伤力惊人。注2:斗魂术与魔魂术无特定属性,而是取决于所学的技能属性。注3:本书中的魂术与三少的武魂和土豆的斗气设定有本质区别,无任何瓜葛。
林梦柚子
21世纪一位废柴大学生穿越成为宛城侯张绣。仅有一城一将一谋士,如何在这乱世三国立身?如何救这锦绣山河于水火?曹孟德刘玄德煮酒论英雄。孟德曰:玄德久历四方,必知当世英雄。请试指言之。玄德曰:有一人,号称北地枪王,挟西凉数万之众,剑指中原。宛城侯张绣,英雄否?
焰色
前世,她活得很高调,因此为她带来了杀身之祸,也殃及到了他。重生后,她想活的窝囊点,因此,应他前世之言,凡有他出没的地方,她都退避三舍,他却不干了……本文男强加女强(男主前世驯化过的)非小白文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妃要低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谁提笔止两行
“夫人,今晚想跪哪个搓衣板?”男人炙热的胸膛贴上来,嗓音勾人心魄。“爷,我抽一口而已。”大家都说,暮凉骨是暮家最大的耻辱,是渣女中的败类,提之嫌弃。飙车,喝酒,耍酷,拽得像个二百五。却无人知晓,这个女人背地里,全网通缉,吊打佣兵,万人尊敬。可惜……人有失足。一时见色起意鬼迷心窍地嫁给了司宿。从此,生活变成了家庭,学校,老公,三点一线。还有时不时凑上来的某个男人,“我觉得夫人更想跪的是床。”倾身将人抵在墙壁上,然而却立刻被女人反压回来。痞子少女vs毒舌伪禁欲老干部,宠文,双c
千变万夏
我喜欢骑着汗血宝马在广袤的大草原上奔驰,也喜欢坐着金雕在天空翱翔,更喜欢随着白鲸遨游四海。 家里养着加拉帕哥斯陆龟、苏卡达龟,雪豹、金丝猴是我的宠物。鱼池中一米半的锦鲤在嬉戏,鱼缸中金龙鱼在进食。 牧边、藏獒为我放牧,棕熊、白虎为我站岗。牧场中野驴、野马、白唇鹿在悠闲地吃草。 喜欢探险,更喜欢打猎。喜欢旅游,更喜欢放牧。在神农架探险,在亚马逊漂流。朝游东海钓鲨鱼,暮至草原烤全羊。 来吧,随着我的脚步享受欢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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