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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玖玖肆
果树沟的乡亲们,世代凭借宝地,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果树沟地处偏远,不为外人所打扰,颇有人间仙境的意味。然而,在这世外桃园,人们守的依然的人间的规矩。正因为有着人间的规矩,所以这里的人才可任凭社会变化,世事动荡,依旧平静地生活。 一匹马的到来,像一块石头投入静水,溅起水花,激出涟漪。 打开一幅图画,展示一段平淡的生活,体会一番生活的本真。 虽然是传奇,却也有道理。 继续秉承小说本真——稗官野史。 本书预计四十万字。 敬请读友们支持,送花、收藏。
拖更王
春哥纯爷们,铁血真汉子。人民好兄弟,父亲好儿子。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夜御十女枪不倒,菊花百战色仍红!春哥纯爷们,纯爷们中的战斗爷们!就算你穿上春哥代言的七波辉,吃了春哥牌益肾灵颗粒,处处模仿春哥的一举一动,也只能无限接近春哥而不可能超越春哥的爷们程度。俗话说的好,世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和春哥。
余浅(书坊)
穿越回战国末期,有幸加入稷下学宫之后,十五岁的羿泽发现,这个世界与他的记忆出入很大。儒家有文武之分,文儒怎么看怎么像萨满祭司,武儒纵马驰骋,这不就是圣骑士么?墨家也分为两系,舞剑的游侠似乎是刺客,擅长机关术躲在背后阴人的,除了猎人还能是谁?兵家为战士,道家为法师,医家为牧师,阴阳家能够召唤鬼物……这分明就是亡灵法师嘛!咦?妖族可以变化,难道是德鲁伊?古越族身材矮小,擅长炼器,似乎是矮人一族?东夷人长相俊美,喜欢射箭,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精灵族?等等,这些名家、农家、杂家、纵横家、小说家之类也都能释放绚丽的“魔法”,他们又是什么鬼?
晨梦鸣
她,花景蓝齐儿拥有一颗绝顶聪明的脑袋,拥有显赫的家势背景,更是所有人都捧在手心里疼宠溺爱的宝贝儿;优良的基因决定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她也注定平凡不了,生于军事世家,拥有极高的军事才能,在她的眼中:有亲亲爹地妈咪跟两个哥哥的宠爱,她为啥要表现得自己的很聪明呢?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有趣,懒是流行,要懒得人见人爱,要懒得人神共愤,更要懒得令人骂不得打不得,只能宠着,哄着,疼着,这就是境界。综上所述:笨一点儿的她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当柔弱如风,温柔可人,秀气恬静,性情懦弱,与世无争的蓝齐儿变成因结束特种部队训练准备回家却因帮忙追捕持枪杀人犯时发生意外的花景蓝齐儿,又会发生怎样的“化学效应”呢?历史完全没有记载的朝代,一个以强为尊的朝代,累了十六年,她花景蓝齐儿终于可以将的“米虫”生涯进行到底——他,轩辕陌,一个如神明一般的存在,令世人所迷醉而又心甘情愿承服于他的邪魅男子,他俊美而冷酷,冰冷而无情。他总是抿着性感如蔷薇花瓣色泽的薄唇,紧紧的如一条直线,深邃的黑眸有着魅惑人心的本事,他从不曾笑过,似乎在他的脸上永远只能捕捉到一个表情,淡漠而疏离。相传,若能换他露齿一笑,无数痴情女子甘愿以命相抵、、、、、、直到他遇上她,一个是冰山一样没有任何情绪温度的人,一个是时而聪明伶俐,时而刁钻古怪,却又总是迷迷糊糊嗜睡如命,懒散至极的人;爱上她,内心尘封的千年冰雪似有了裂缝,为她,他亦笑得倾城倾国,潇洒飘逸。他说:“为你,值得,有你,足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说:“不许骗人哦,否则、、、呃,小心我咬你、、、、”嘟嘟囔囔说了不知是些什么,迷迷糊糊的好像又睡着了。片段一:“我可以让你做太子妃,而后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一身红衣华服的赵天奇一双迷人的桃花眼紧紧的锁在斜倚在秋千上假寐的绝美女子身上,他就是对她势在必得。蓝齐儿微闭的明眸轻颤,白色的裙角随风轻荡,嘴角含笑,她懒洋洋的启口:“我不适合母仪天下,因为我真的很懒。”继而她优雅的睁开迷蒙的双眼,又优雅的打了一个哈欠。“我不介意,我只要你。”哪怕是她很不女人的睡觉模样都是极美的。“我介意。”慵懒的嗓音里有了淡淡的警告,表示出她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轻狂的男子轻扯嘴角,独有她,是他的结,对她,他总是没有任何办法。片段二:轩辕墨心情愉悦的坐在凉亭里喝着好茶,品着甜点,逗着漂亮的小宫女,一切都是那般美好。“混蛋、、、、种猪、、、呃、、、种马才是、、、
青阙
盛安好在结婚前惨遭未婚夫逃婚,走上单身之路。母亲心急如焚,逼迫相亲,甚至被逼婚——嫁给那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薄川。
一只懒猪
携带属性异能,从巨人城废墟开始领教一个个世界的风景。他曾将泰坦揍得发出悲凉的惨叫,也曾骑着魔翼龙遨游蓝天。他见证过暗影岛的迷雾,也曾经连夜从守护者之海奔袭到比尔特沃夫。而最初的最初,他只是想要回家而已。已有百万字作品,节操满满请放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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