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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禾木易5
意外回到晚清的我发现在这里非但不能发挥现代人的特长,反而因为无法适应环境连生存都有了大问题。就在这绝望时刻,浓缩了中华五千年腐朽糟粕之精华的李富贵降临了很多朋友对标题中汉奸一词表示......
你微笑时很美(书坊)
黑雨伞说,老断,你原来的简介等于没简介!京流云说,老断,你的简介很扯淡啊,明明写的入木三分,居然说不了解官场。梦如神机说。老断,你要有霸气。流浪的蛤蟆说,老断,你要会YY。跳舞说,我靠,你这么写简介,不如换个笔名好了。夹子MM说,老断,要加油啊!老断说,好吧,我改!主角的初始设定是YY出来的,别的内容懒得长篇累牍的自我吹嘘,总而言之一句话,这本官场小说,阅历足够的读者看了会一直看下去,习惯官场文,又有耐心的读者看了,8、9成也该跟下去。好了,自我吹嘘完毕,大家可以点击进入,看一个年轻人在官场搏击的精彩故事吧。
悦妖妖(书坊)
一个因意外触电而亡的地下城与勇士骨灰级玩家穿越到阿拉德大陆之后又穿越到火影最后又来回穿越在火影组建自己的dnf工会的故事 =我是分割线= 声明:本作纯属一时兴起自娱自乐之作~ p.s:因为本人只是区区一高中生,还是理科生尤其还是语文不太好的那种~ 所以文笔不好请原谅,更新不保证(现处于不定期更新中)完本不保证 =我是分割线= 推荐兄弟作品《血之法则》,书号:1137987 噬魂能力的觉醒使他能够吸收一切怪物甚至人灵魂,并且将其转化为自己的能力。 身为血族法则继承人他,缺不是完整的吸血鬼,但有血族超高的速度,强悍的体魄。 法则的改造,身体能够自由吸收周身的魔法元素,并将其改造成绝无仅有的血元素。使原本血族需要强大血液消耗的血魔法,他可以随意使用。 继承法则代表了什么?强大的力量?种族的复兴? 法则上的第一句话:“因为要变强我抛弃了所有。”dnf,地下城与勇士,火影,游戏王,某君,龙,
蓝天独奏
从风小姐到叶太太,风颜只花了不到五天。他从陌生人到她配偶栏上的那个名字,只花了九块钱加一张证儿。活了24年,风颜从来不知道结婚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结婚很简单,可婚后却是怎么也简单不起来了。每天,总有一个人跟她抢浴室、抢被子,甚至连身上的温度和呼吸都要抢!他们是闪婚,本来想相敬如宾,可谁能告诉她,她印象里的正直友好的军人怎么变成她身上欲求不满的无赖了?【片段一】一大一小坐在沙发上对峙,仔细一看,这两张面孔竟惊人的相似!男孩儿突然跳下沙发,迅速向风颜跑去,嘴里还大声惊呼:“妈妈!妈妈!这个男人偷了我的脸!”男孩儿心中暗惊!那偷脸贼还明目张胆走了过来!男人起身走向风颜,一举一动尽是清卓之姿,挺拔之态。“叶太太,我回来了!”【片段二】“你凭什么说你是我爸爸?”男孩双手叉腰,鼓着腮帮问。“凭我这张脸还不够吗?”叶少倾指着自己与男孩九分相似的脸说。“哼!不信,那肯定是你故意整成跟我一样,就是想泡我妈咪!”叶少倾一阵无语,现在的小孩怎么都这么早熟!连泡妞都知道!“妈咪说,我老爸去了原始森林当野人了!”男孩说,“好好的地球人不当,非要去当野人,也才不要他呢!”一张小脸满满的嫌弃。叶少倾心中狂吼!这是什么破小孩儿!【本文双洁,一对一,温馨文风,甜中带涩,讲述都市婚恋情缘】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动动手指收藏哟~
虎豹骑
民间传说,精彩故事。以短小精悍的篇幅,讲述老百姓最喜爱的故事
Aslimt
穿书的读者与黑化的重生主角文案无能啊,就是黑化主角与真爱粉读者的故事。因为比较喜欢这个题材背景是修仙1E,主受,也许是强强…脑洞太大的产物第一次写书不要拍我砖,谢绝扒榜,欢迎评论3∠)_感谢茶叶图铺制作的封面~感谢大家的喜爱,本书由编编戳我定于9月25日本周四入V,周四会更一万,谢绝转载,还有希望各位小天使不要抛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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