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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吃馍
原始人种田文,不开挂,无金手指。自愈文。从一堆篝火开始。主角能否从无到有,筑城保平安,种植广收粮,驯兽奔小康,贸易求积累,被征讨而得其民,被侵占而得其地,欲戴皇冠必先予之?你竟然给我当然拿,哥能驱狼逐虎,原本就是装逼来的,功夫再高,你也得怕菜刀不是……
巅峰雷霆
二战结束,内战结束,新中国成立,百废待兴。 社会主义形象化的梦幻未来,被全国人民当口号喊了出来:“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点灯不用油,犁地不用牛;饭前葡萄酒,饭后水果糖;吃鱼吃肉啃猪头,走路苹果碰鼻头。” 那个时候的人...
墨书莹
对沈渐来说,麒燃就是他的命。麒燃说的任何话,做的任何事都是对的。有人说,沈渐是麒燃养在身边的一条疯狗,指谁咬谁麒燃也习惯了在身边带着条疯狗,听话又好用沈渐也从不在乎麒燃对他所做之事沈渐的行为准则只奉行一条:只要是麒燃要的,只要是他能给的,他都会麒燃拿到,哪怕遍体鳞伤,哪怕一无所有。你说你什么都不怕,可我却知道,你怕冷,也怕孤独。所以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直到你不再需要我的那天。“小沈儿,你好像什么都不怕啊?”“因为有少爷在。”因为……属下不是人啊。我沈渐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你,所以你在我就在,你亡,我也亡。[卷一]与君归——相识[卷二]代君行——相知[卷三]忘君生——相忘
我爱凉凉
因为吐槽作者三观不正,百迩穿越到了一本蛮荒小说里头,醒来之后怒甩渣男,手撕鸡——啊不,手撕白莲花,然后勾搭心仪已久的三级狂野战士!在小说里,这是片未开化的荒原,茹毛饮血,食不果腹,冬天只能靠发抖来抵抗寒冷。但是对于百迩来说都不是事!且看他左手牵大强攻,右手握食物鉴定系统,颠覆这片蛮荒!
焦糖眼珠子
他自小在魔教中长大,成了世人眼中的混世小魔王,经历了数次悲欢的他只想要掌控自己的命运,击垮那些阻挡他的人。
轻语落殇
他来自末日世界,死后来到地球华国,附身一个叫云落的青年。 他活了二百三十七年……云落二十三岁。 他不想当英雄,只想娶妻生子,平淡的过完这一生。 他或许就在我们身边,安静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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