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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未归
小说《金瓶梅传奇》,作者郭戈,世界十大禁书之一,是一部演绎《金瓶梅》问世过程的书。此书写得典雅、古朴,可读性较强。《金瓶梅》乃传世奇书,而《金瓶梅传奇》也不失为一篇奇文。明朝嘉靖年间,元宵最盛,帝都京城,本已繁华之至,恰值元宵节,偏又应了那“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的俗语,但见亭台楼榭,银装素裹,满城街巷、铺银散玉。远近树木挂琳琅,犹如撑片玉伞,等到冰轮升起桂华满,只见临街人烟凑集之处,遍搭起于姿百态的灯架,真个是玲咙百灯,无奇不有,银烛星球灿烂,照耀如同白昼。历来京城旧俗,这日于家万户门开不夜,男女老少,全都上街逛灯市;便是平日足不下楼的贵阁千金,也破例上街观灯走桥,凑个热闹。引得那风流少年,如蚁附膻,岁岁生出不少风流佳话。主角世贞自幼天资聪慧。七岁读书,过目不忘。但凡所读书卷,阅后便一把火焚之。家人皆惊其狂,问何以焚书,催贞拍胸笑道:“所读诗文,皆存腹中,一本废纸,留之何用。”十三岁时,适逢京中科举、那主考大人,本是翰林学士,饱览天下文章,皇帝亲书:“读天下书”之御匾相送,这日主考官高悬皇赐御匾,一路鸣锣开道,前赴考场,行至途中,忽见一赤身孩童,横卧于路上,仆役赶他,却是一动不动,主考大人甚奇,招之相问何以阻轿?孩童无俱,却望着那“读天下书”之御匾笑道:“数日阴雨,恰值今日放晴,晒晒我胸中万卷书。”主考官见其狂妄,好气又好笑,正待说话,恰见一犯法和尚披枷而过,灵机一动,命其以犯法和尚为题赋诗相试。 那孩童拍拍肚皮笑道:“这有何难?不加思索,开口吟道:“知法又犯法,出家又戴枷;一块无情板,夹着大西瓜。主考官心下暗称奇,道:“真乃神童,他日前程当无量也。”果然,世贞十九岁中进士,官授刑部主事,为七子诗社之杰,一时名噪京都。世贞之父王抒,本是巡抚御史。先是巡抚山东、浙江,今又调往山西大同,历任数年,经久不还家,留下一个府第,皆由世贞支撑。
紫木汤圆
台中新生活,少男少女演绎着不一样的精彩,诠释不一样的青春,这里,他们的青春又该是怎样的张扬。。。
Elaine(书坊)
【正式版】:在下小剑仙,杀人不会偏。————————————【搞笑版】:「请问诸位对本书主角曹小宁有何看法?」樊小勇:吹爆我宁哥!宁哥的一言一行我都会记录下来,成了一本《人前显圣指南》,我天天看,受用一生。妖族圣子:太猛了!打个哈欠放个屁都是大招,这不是要人命吗?魔族魔君:太强了,原子弹我不能碰。骨族骨王:不管你怎么高估他,到最后你终究会发现,你还是低估了他。鬼域之主:对付他的最好办法,就是永远不要和他作对!龙族三太子:曹小宁?他来了?!千万别告诉他我在这里!巨人族族老:哎,为何要和我提这个名字,今晚又要做噩梦了……颜洛族女王:虽然我们颜洛是苍灵大陆最美的种族,但我们的颜王,却是一位人族,他的名字就叫曹小宁。仆阑小满:说实话,其实本女主第一次见他,就见色起意了。……曹小宁本人:千万别听他们胡说。其实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长得有点小帅,实力有点小强的普通人而已。
紫云
三年前,家族的覆灭,未婚妻的背叛,令他流离失所,遍体鳞伤!三年后,他化身为魔,带着百万魔兵冷血归来!“我若成佛,谁敢成魔;我若入魔,我要这天下血流成河!”——江流!!!
重九闰八
九幽大陆酷、冷、狂、霸、拽的帝君最近新得一小宠,整日宝贝到骨子里,含在嘴中怕化了,抱在手中怕摔了,若那小宠多掉一根毛发,帝君一怒,浮尸千里。 岂不知,这小宠,幼狐的身子,少女的思想,倚仗帝君独宠,在九幽大陆横行霸道,成为无人...
十里画郎(书坊)
校园:约五到二十五岁时,人类集体学习的地方。 在起点收集讯息多了,就会发觉有一种校园是这样的: 让代表向人猿退化的违规打斗成为产生英雄的方法; 让丸素过剩的青春期雄性尽情发泄本能; 让篮球足球桌球等四肢活动取代上课学习测验考试等头脑活动成为重点; 让各大势力间诸如争夺交配权之类的角力取代老师和学生的教与学成为主体人际关系。 创造这些校园的上帝们,明显有让人类向猴子第二度进化的倾向。 所以,本作者只能将这些「校园」认知为异世界,然后敬鬼神而远之。如果你发觉你倾向本作者认知的异世界,或根本属于本作者认知的异世界,请同样以敬鬼神而远之的精神,按下ctrl-w,然后对互联网之神奇感叹一番。 因为这本书的主角虽然背负着寻找配偶的人生目标进行重生,但故事仍发生在本作者所认知的校园。变身,校园,小白,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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