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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先生
五代十国乱世末年,后周显德三年(公元956年)周军进占淮南,又专事俘掠,视民如莫芥,民皆失望,相聚山泽,立堡壁自固,操农器为兵,积白纸为甲,时人谓之白甲军!周军进攻,屡为所败。......
进
她陷入了一场似乎蓄谋已久的“大型车祸”中去,可笑的是,这个阴谋叫做寻找失落的文明……她连文明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开始了日常作死……——注:故事情节推动比较快,大部分内容比较现实扎心,时不时来罐鸡汤,打针鸡血。痛并快乐着的一本在女频披着言情皮的……?——(萌新写手)?卑微地留下了交流群号,欢迎大家愉快地水群:779195115
湮魑
什么世道?人家穿越找美女,我沈梦梦附身的偏是从美女中挑出来的;人家的前身善良可人、令美男纷纷为之竞折腰,我的前世却欺欺霸霸;人家穿越后人见人爱,我却被全府上下当白痴;人家穿越后享尽一女配N男的待遇,我却只能泡个狗熊相公;人家穿越后嫁帅哥,我却要屁颠屁颠地追丑男……切,那又有啥米!好歹我也穿越了,我就偏要也来场纯纯的恋爱,偏要幸福给你看!
黄泉二三
她是唯一拥有妖根存活的女娲后人,他是魔界之尊,两人相爱相恨,宁背弃天下也要长相厮守。可他因血毒缠身,屠尽她桃花岛一千人的性命,那个时候她已经怀有身孕。她却因爱生恨,误入魔道沦为妖魔,剔除妖根,发下毒誓,若有来世,定将你千刀万剐,祭奠一千无辜亡灵!百年之期,如约而至,掩埋的记忆最终苏醒,她亲手布下死局,只为等他入瓮。他是斩魔大侠的遗子慕枫,为人逍遥快活,被无极阁火阳一收为首座弟子,亦是和她青梅竹马,他一心爱着她,口口声声说长大后要娶她为妻。当她成为妖魔,他毅然守护,即使断掉左臂从此受到洗髓灼烧之痛,他亦是初心如一。可她的恨又该何解?魔尊的伤痛又当如何填补?而慕枫的一条不归途又究竟有没有分叉路口?
逆战天下(书坊)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着娘子吃一辈子软饭!**═—═—═—**═—═—═—**胭脂穿越成了半死不活的贤王爷的冲喜新娘后,悲催地她只想当个有钱的小寡妇。病怏怏的王爷相公却偏不如她的意,掐都掐不死!糟心的日子没个头儿……胭脂暗自思忖:再熬下去,我死了他都死不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好歹咱也日了三天,不如好聚好散吧?”她小意哀求。“爷活着,你得给爷冲喜,爷要是咽下这口气,棺材里也一定给你留块儿地方,放心,到哪儿爷都带着你……”贤王爷笑魇如花,语调轻柔,双手抱着柱子,唯恐被风吹了去。**═—═—═—**═—═—═—**“十二道菜,换我一个自由身!”万般无奈之下她剑走偏锋谈起了条件。“想毒死我?!”病痨鬼相公视死如归:“爷吃过的药比你吃过的饭都多,爱妃,你就省省吧……”其实……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这句话古来有之,可谓真理!然而贤王爷偏不信邪,他看着自己的纤纤玉手以及越来越水润的唇瓣骄傲地说道:“爷就想吃一辈子软饭,哼!”**═—═—═—**═—═—═—**一别经年,再与那个女人相遇的时候,贤王爷笑嘻嘻地递了把刀给她:“胭脂,若是你还不愿意嫁我,那就杀了我吧。”胭脂低头暗自嗤笑:看吧,火候到了,白眼儿狼也能熬成忠犬!**═—═—═—**═—═—═—**这是一个用智慧与美食征服古代极品高富帅渣男的故事。钱财作品,处处闪现人性的‘伟大光辉’,偶尔兽性,纯属意外。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对狗血!
櫁糖
在功成名就之时,内心却是孤独寂寞。当许向晴重生回到年少时,她是万般的珍惜。她要靠自己的努力,让父母亲人能够幸福安康,这就是最大的心愿。不求轰轰烈烈,只盼望日子温馨和美。至于良人,就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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