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科幻
- 一直喜欢和我舌吻的男人
沈桤
这是一个浩瀚的玄幻世界,在这里毁天灭地不再是幻想,神魔亦非传说…神体不灭,魔身不死,圣躯不朽,吾以神魔圣体横行诸天万界!我叫萧强,我为自己代言!
盛世小民
一场或许永远不会爆发的未来战争,但又或许明天就是降临在你我生活中的浩劫。当面对执坚持锐的外族翔游浅水已久,遍体淋漓斑痕的东方巨龙,能否龙吟四海之内,飞升九霄之外。当战争真的降临时......
笔误鱼
郑佳萌糊里糊涂地被三了,糊里糊涂地穿越了,更是糊里糊涂地住进了别人身体里。她想回家,她不想占据别人的身体,也不想卷入乱局之中,太可怕了!但是,身体原魂迫使她面对现实,夺回失去的一切。她怎么可能夺城掠地成为霸主?人生路漫漫,一切皆有可能这是一个软妹在小伙伴们的帮助下逐渐坚强的漫长故事。
一阑秋风
传闻,当红女星苏锦陌温柔可人,会说话,会做人。某男傲娇一哼:扯淡,此女尖酸刻薄,没心没肺,无情无义。传闻,封家三少风流倜傥,颜值高,桃花旺,某女嗤之以鼻:桃花旺倒不假,可若是形容封墨辰的话,不要脸,很不要脸,非常不要脸。封家三少的女人,有“四不四要”一不准拍吻戏二不准在外面留宿三不准吃醋四不准跟除老公以外的其他男人靠近一穿衣服要上不露点,下不露腿二要会挡酒三要知进退。四要服侍好自家老公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个他用心调教了七年的女人,会是一颗毒药,沁入心脾,不可自拔。阿锦,阿锦。他时常梦中都唤着的名字,此锦非彼锦。锦绣年华,陌上花开,她等一个人等了七年。洗净铅华,养精蓄锐,他念一个人念了七年。苏锦陌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年初夏见到封墨辰的时候。一眼,惊艳了她整个青春,拯救了她的人生。那个人的唇,是粉红的,鼻子是高挺的,他的眼睛就跟他的名字一样,一片墨黑,就好像是深潭,好像随时都能把人给吸进去一样。那个人的衣服,是极其妖艳的大红,皮鞋锃亮锃亮的,腰背伸的笔直笔直的,纤长的腿也是笔直笔直的,骨裂分明的手轻轻放在了她的肩膀上:苏锦陌,以后就叫你阿锦好了。【小剧场一】“三少爷,今天苏小姐又收到了一捧玫瑰花。”某男依旧看着自己桌上的文件,淡淡的说:“跟我昨天送东西的相比呢?”“那当然是比不上少爷您送的。”得,当他没说。“三少,苏小姐说她今天不回来了,那你看这晚上的饭……”“跟刘总打电话,把明天的会议提前到今天。”助理再次叹了口气,想要抓住男人的心,还是得抓住男人的味。“三少,叶公子约苏小姐晚上看电影。”某男脸上终于是露出了不悦的表情:“封家的家训,不准跟老公以外其他男人靠太近。”助理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可是苏小姐说,她已经跟您离婚了。”某男面容有几分扭曲,突然想起来某人在她面前早就把老公这个称呼改成前夫了。【小剧场二】“这可是三少昨天送给我的,全球总共只有一根的项链。”“我看看,真是好看。”“这设计也太巧妙了,哇!真的非常好看。”“好羡慕你啊。”女子高傲的抬起头,得意的看着眼前的苏锦陌。“怎么样?就说我跟三少的关系不一般吧。”“不过是个次品而已。”“你说什么?”某女面色一僵。“如果全世界只有这么一条,那么,封墨辰只会带在我的身上。”某女气极,要不是有这么多人,她一定要撕开苏锦陌的那张伪善的面具,将她给剥皮抽筋,狠狠地打,往死里打。苏锦陌身着妖艳的红裙,踩着十公分的号跟鞋,优雅的走过去,然后将红酒给淋在了对方的头上,红唇一勾:“感谢你用自己的青春,来调教别人的老公。”他用了七年的时间,教她跳舞,教她演戏,教她做人,现在,她终于足矣成为跟自己并肩而立的女人。闪光灯下,俊男配美女,红礼服配妖艳的西服,高跟鞋配锃亮的皮鞋。众人惊叹:天作之合本文【1对1】,男女身心干净,双强联合,欢迎入坑。
独孤梦
秦山做了个梦,天亮醒来,发现会说鸟语了。然后,用爆米花和蟒蛇换了狗头金;用狗粮和鸾鸟换了灵血果;用烤羊和鹤王换了鸽血石;用卤肉和真犼换了无上仙诀。还有一只美丽的小红鸟,秦山心念念等着她化形、长大……
青山听雪
【【2019云起华语文学征文大赛】参赛作品】结婚三年,首富老公离奇失踪,成为人人唾弃的寡妇怎么办?孟日晚:掏空他的钱包,霸占他的家产!白天她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最强法医,夜晚她是恶贯满盈的交际花,而王牌律师、车神艾克、赌神碧落不过是她众多称呼之一!国际巨星是她的粉丝,顶级黑客是她小弟,杀手界不朽传奇给她看门,金融界的才子,医学界的神话,文艺界的巅峰乃至全球最有钱的金矿国王,都
《一直喜欢和我舌吻的男人》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只为原作者唐胧雨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此子大俗并收藏《一直喜欢和我舌吻的男人》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