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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逊(书坊)
主角:轩辕凛、程欢。片段:程欢在皇帝面前作天作地胡作非为,他本以为就算这人罚他罚的再狠,总不会真的伤了他,可等那杯毒酒送到他跟前的时候,他才知道,这原来是一个很大很大的误会……
纵横的交错
因一次机缘,他曾命丧黄泉,但因这次机缘他改变了命运,斗智斗勇,斩妖除怪,一代茅山史上的传奇。主角秦昊带你领略茅山术的玄妙
呀咩说自己胖
穿越大唐,成为李治。激活万古一帝系统,开局就送剑仙叶孤城!而这系统却李治要微服私访,体恤民情!于是,李治换上乞丐的着装,在大唐的山河之中开始了微服私访之路......
小团扇(书坊)
热火、老鹰、步行者、马刺,众多豪强和尼克斯大战季后赛,主角的加入究竟会改变什么,让我们共同见证这个时刻。......
梁映明
传闻,当红女星苏锦陌温柔可人,会说话,会做人。某男傲娇一哼:扯淡,此女尖酸刻薄,没心没肺,无情无义。传闻,封家三少风流倜傥,颜值高,桃花旺,某女嗤之以鼻:桃花旺倒不假,可若是形容封墨辰的话,不要脸,很不要脸,非常不要脸。封家三少的女人,有“四不四要”一不准拍吻戏二不准在外面留宿三不准吃醋四不准跟除老公以外的其他男人靠近一穿衣服要上不露点,下不露腿二要会挡酒三要知进退。四要服侍好自家老公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个他用心调教了七年的女人,会是一颗毒药,沁入心脾,不可自拔。阿锦,阿锦。他时常梦中都唤着的名字,此锦非彼锦。锦绣年华,陌上花开,她等一个人等了七年。洗净铅华,养精蓄锐,他念一个人念了七年。苏锦陌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年初夏见到封墨辰的时候。一眼,惊艳了她整个青春,拯救了她的人生。那个人的唇,是粉红的,鼻子是高挺的,他的眼睛就跟他的名字一样,一片墨黑,就好像是深潭,好像随时都能把人给吸进去一样。那个人的衣服,是极其妖艳的大红,皮鞋锃亮锃亮的,腰背伸的笔直笔直的,纤长的腿也是笔直笔直的,骨裂分明的手轻轻放在了她的肩膀上:苏锦陌,以后就叫你阿锦好了。【小剧场一】“三少爷,今天苏小姐又收到了一捧玫瑰花。”某男依旧看着自己桌上的文件,淡淡的说:“跟我昨天送东西的相比呢?”“那当然是比不上少爷您送的。”得,当他没说。“三少,苏小姐说她今天不回来了,那你看这晚上的饭……”“跟刘总打电话,把明天的会议提前到今天。”助理再次叹了口气,想要抓住男人的心,还是得抓住男人的味。“三少,叶公子约苏小姐晚上看电影。”某男脸上终于是露出了不悦的表情:“封家的家训,不准跟老公以外其他男人靠太近。”助理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可是苏小姐说,她已经跟您离婚了。”某男面容有几分扭曲,突然想起来某人在她面前早就把老公这个称呼改成前夫了。【小剧场二】“这可是三少昨天送给我的,全球总共只有一根的项链。”“我看看,真是好看。”“这设计也太巧妙了,哇!真的非常好看。”“好羡慕你啊。”女子高傲的抬起头,得意的看着眼前的苏锦陌。“怎么样?就说我跟三少的关系不一般吧。”“不过是个次品而已。”“你说什么?”某女面色一僵。“如果全世界只有这么一条,那么,封墨辰只会带在我的身上。”某女气极,要不是有这么多人,她一定要撕开苏锦陌的那张伪善的面具,将她给剥皮抽筋,狠狠地打,往死里打。苏锦陌身着妖艳的红裙,踩着十公分的号跟鞋,优雅的走过去,然后将红酒给淋在了对方的头上,红唇一勾:“感谢你用自己的青春,来调教别人的老公。”他用了七年的时间,教她跳舞,教她演戏,教她做人,现在,她终于足矣成为跟自己并肩而立的女人。闪光灯下,俊男配美女,红礼服配妖艳的西服,高跟鞋配锃亮的皮鞋。众人惊叹:天作之合本文【1对1】,男女身心干净,双强联合,欢迎入坑。
偏北坐钓
陈易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生活了十七年的白羊城,居然是一个杀手据点。他更没有想到白羊城外,向北十里,是鼎鼎有名的乱葬岗。少年戴上面具时,想象中的世界崩塌了,诡谲杀戮的现实呈现在了他的面前。……当修真者成为杀手。于百里外掐诀御剑,轻取项上头颅。于千里外画符下咒,令人尸骨无存。我于杀戮之中盛放,一如黎明中的花朵。(新书求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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