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科幻
- 他把舌头伸到我私密
一丝丝
她才不希罕什么荣华富贵夜夜歌呢!只要能让她抱着酒壶,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一年一年的永远不要放下就好了!却没想到,人不出门,祸从天降。只因为某人路经她家门口很不爽的闻到酒味,他是布鲁勒斯最伟大的巫灵王迪雅,一生之中,最讨厌的东西就是酒。喂——他不喜欢酒味,那是他的事好不好?为什么要把她揪出来,人家她泡在酒里很幸福的说他高高在上是王。她低低在下就不是人了吗?他不喜欢酒味,她偏要在他面前一喝再喝。结果——小脚一踢,两眼一翻,唇儿一扯——依娃不敢太大声笑了,她一定不会让人家知道原来伟大的巫灵王闻闻酒味儿就能醉。“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原来巫灵王怕酒哦”。“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巫灵王一闻到酒味就会醉哦”。“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巫灵王好逊的了”。刚刚才暗暗决定不能笑得太大声,转个身,她就召告天下,完全无视身后铁青着一张俊脸的巫灵王。“依娃,巫灵王喝醉了会怎么样啊?”。呃——这她不知道呢!不过,她没有别的优点,就是求知欲太强,所以,她一定会找到答案然后,告诉大家的。她很努力的给自己拼命的灌酒。直到连头发丝都透着酒味才兴冲冲的跑到巫灵王面前,伸展双手,欢迎来闻。呃——他真的很不客气的就——吻——了哎。喂,喂,喂,请搞清楚音同字不同好不好——
三十先生
人家主角穿越变人,变英雄,变种马,变...老张穿越也能变,变形,伪装,复制成了他保命和扬名立万的技能,变魔兽,变巨龙,变法师,变剑圣,变什么不像什么,因为他更加强大,老张的格言是:打不过你但我可以吓唬死你,只要给我一滴血就是神我也能变。。。
希希明
尹叶在即将登机的时候意外穿越回到蛮荒,没有武力,没有技能的她如何在蛮荒生存?捡到一只宠物,居然是传说中可以增加生孕能力的神兽!随便抱的一个大腿,居然是一个金大腿!咳咳,生活其实还是很美好的。总的来说,这就是一篇披着蛮荒皮的种田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回到蛮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微信朋友圈分享下哦!
之乐之忧
一次饭后跑步中的小意外叶澜清和一个男生的手链缠在了一起。手链虽然解开,两人的红线却从此紧紧缠绕。
想继承家业的搬砖社畜
魔索布莱城的天空无比阴暗,但在黑暗精灵的红外视觉里,它是美丽的,因为狰狞——坚硬的,冰冷的,锐利的巨大石笋布满黑曜天空。 黑曜天空下,无尽深渊里冒出千百计的蘑菇岩托起了魔索布莱城,城市建在上面,之间连接着吊桥。 故事是从这座地底城市开始的。
荒野一匹马
初恋的感觉大概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总以为爱情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慢慢的死掉。可事实并不是那样,当爱一个人的时候,的确是为了那个人而活的。可当不爱的时候,他的一切都会变得无关紧要。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没了爱情唐晓...
《他把舌头伸到我私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只为原作者竹阁依人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扣扣珠并收藏《他把舌头伸到我私密》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