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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九颜柒
吾自十二岁始,手持竹木,日夜勤练,不知剑为何? 年岁至十八,手执利剑,锋芒外露,乃知剑为凶器。 昔年二十二,手握藏锋剑,不依锋芒伤敌,初感剑道深奥! …… 四十岁,明剑理,掌其意,似已达剑之巅峰。 望青天,天无形,剑意亦无形,吾全力出手,可否一剑破之?
焖烧锅
夜斥,别以为你是江湖第一美男子就了不起了!本侠女也是有傲气的,既然你觉得帮派更重要,那就别怪我挥袖离开,独自游历江湖去也。啧啧,江湖奇妙,帅哥多骄,乐不思蜀,吾不归矣。**********......
少年不可轻
爱如尘烟,怎么也打扫不完。爱如大雾,挥之不去。——看到迎面而来的妖孽,某女眉目一挑,装作可怜巴巴的样子“今晚求放过~”某妖孽一抚她的额头,笑的灿烂“你觉得可能吗?”某女脸色一黑,“拜托,就算不为我着想,也应该为床想想吧。”某妖孽一笑春风,“没关系,我们有的是床。”某女咬牙切齿,还想说什么,突然尖叫一声被扑倒。一段稀世奇缘!邀您共赏!领略一段绝世爱情之美!欢迎入坑
克洛洛qvq
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宇宙光华,宏于我身。每一个人都拥有一颗属于自己的星星,凡能够沟通星辰者就能修业。黄牛村的落魄书生常澈,婴幼时期宿命星被夺,后偶得神邸造化,重获新生,自此纵横寰宇,吞噬星空,成就万古霸业。已完本《狂侠江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卜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白醒醒
这个男人真是太可恶了,一双色迷迷的桃花眼吊上吊下,打扮得像个花孔雀招摇过市勾三搭四,居然在听到一句她讨厌他时就对她展开攻势?哼,她会甩他才怪!这个女人真是太有意思了,秀秀丽丽,清清淡淡,刚好对他的胃。他还没打算把她吃掉呢,她竟骂他是无聊阔少、痞子一个?喝,他在一周内就要把她追到手!
芝士要加糖
在我打扫旧房的时候,我发现了奶奶的一本看书,我从看书上去学习去探索,终于我发现了,我是在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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