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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羡羡仙
她恨那个怪物,那个冷酷残暴、心狠手辣的怪物,她很不得亲手杀了他,因为如此,才自愿跟去了奴隶营,希望终有一天,能找到机会报血海深仇。谁知道,那暴虐的怪物竟还有心,还懂情,她恨自己靠得太近,被迫看得太清,当她有了机会,却无法将刀狠狠插入他的心,反而被迫面对自己一生的过错。他说他不需要她的原谅,只把命给了她。可待她醒觉,这男人早已在心中扎根,而一切都已追悔不及……
路人家
那年,她是**少女,校园有名的“黑罂粟”;他是妖孽权少,人人溜须拍马的商界太子爷。初见时,她的机车撞上他的虎,坏了他投怀相抱的好事。“丫头,你拿什么偿?”他笑得邪肆,眸光却暗沉。“好狗不挡道,你姐啥也不偿!”她伸手拿过他指间的烟,喷出一口烟雾。再遇时,她被女强人生母设计,当成了挽救继父和公司收购的棋子。“丫头,哥说过,你逃不掉的!”他看着冰冷淡漠的她,勾出一抹玩味的笑。“少废话!”她一脸无谓,冷声而斥。第三次,他扯了一张横幅挂在她的校园,“丫头,你被通缉了!”……简而言之,这是叛逆的问题伪千金惹上腹黑妖孽级权少的故事,当张狂自信的男人杠上冷艳孤傲的少女,这场情爱的角逐,到底谁输,谁赢?
筱仲马
一批考古学家在十年前神秘死亡,他们的孩子为调查父母的死因不约而同踏上征途。这里,是另一个世界,还是宗教所记载的天国?这一切的光怪陆离要用什么来解释?是留在当下,还是沉浸过去,孰难抉择!但是,自我不变,一切不变。世界迷雾重重,决定性的真理是否存在?且看天上仙国!
永夜的浮光
简介一:小混混,混吃混喝,中混混,混官混权,大混混,混出个天下太平。混在权贵之间,求一生富贵,混在兵匪之间,安万千黎民,混在宋金之间,谋一方和平,混在脂粉之间……你们想去吧…… …… 简介二:痞子会武术,谁也挡不住!痞子拳王重生南宋,在金兵虎视、重文轻武、文人孱弱的时代里,拳头比道理有用,心机比愚忠有用! …… 简介三:顺应历史,掌控历史,逆写历史。山河我掌控,重生我为王。 另外:封面,感谢狐周周的漫画和我的同学好丽友。
侠刀客
张角黄巾起义大胜建国,却一朝崩塌,命丧黄泉!祖龙后裔辗转出山,赳赳老秦重整了山河。一曲秦风,共赴国难!......
吴毅晟
前世她是一个小胖妞,喜欢美食,除了美食,就是喜欢追在他的身后,问他各种事情。长大后,她知道原来这种感觉就是爱,不顾村里人们的嘲笑鼓起勇气带着自己认为最好吃的零食去向他表白,可一脚踩空掉进了路边的河里,一切一切的什么都变成了过往云烟。在意识最迷糊的时候,满脑子闪过的全部都是他和她的一切,内心有些不甘。或许上天注意到了她内心深处的留念,大发善心,让她重活一世。重活一世的她,才知道前世掉进河里的事情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为之。重活一世她不在把陷害她之人当做闺蜜,她要跟着心中的想法去做。响应国家号召,带领着家人开小吃店,开农家乐奔小康,成为村里的首富。在感情上,她不在自卑,死死追在他身后,直到把他拐上她的床。装傻篇:“凯军哥哥,你为什么怎么看着我啊?”女孩傻傻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面前冷冰冰的男人。男人完全不吃这一套,伸手恶狠狠的捏住女孩的下巴:“赶紧收拾好东西,给我滚出家属区,不要在这里给我丢人现眼。”、吃醋篇:“可是凯军哥哥,我的衣服全部被你给扯开了。”女孩很无辜看着被男人扯坏丢在地上的衣服。男人继续无视女孩无辜表情,继续警告着女孩:“以后不许穿这种衣服出去,知道吗?”女孩不怒带着微笑伸手摸着男人棱角分明的俊脸:“这条裙子可是时下最流行的一种,你这样反对是在吃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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