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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月天歌
她被狮王带回妖界吃光抹净,却无处诉冤,谁让她有眼无珠,把狮王当成了小猫,想要贱卖掉。得罪了妖王的代价那就是被人家强掳走,成为他的专属女人,还要负责给他生下一堆不人不妖的小狮子?呜——她可不可以有后悔药吃?咦?谁说生了小狮子的女人没有魅力?你瞧,这不是还有位仙尊想要**她出墙吗?
斗小Q
无敌,从英雄归来开始!因身负伟大使命,传说中的神约骑士夕洛明重返诺亚次元。继承万世辉光,延续圣堂荣耀。重信诺,敢牺牲。秉信念,卫正义。披坚持锐,坚守本心。仗地狱黑剑,战九大使魔!
糖水不是糖加水
<strong>小说介绍:</strong>&nbsp;&nbsp;&nbsp;&nbsp;十八年前,暮冬时节,飞龙城外,帝国远征。十万大军遇伏,一夜灰飞烟灭,多少春闺梦里人,化作大漠无主魂。西征军军旗被夺,留下难雪国耻,致使千万英灵找不到回家的路。<br/>&nbsp;&nbsp;&nbsp;&nbsp;十八年后,来自叹息之地的少年朱小七,误打误撞成为了帝国公主卫队——暮雪卫的唯一男兵。<br/>&nbsp;&nbsp;&nbsp;&nbsp;“我要当将军!我要夺回西征军军旗!而你们这群万恶的女兵,终有一天老子要骑在你们身上,把你们通通练成没人敢娶......<br/>
梦里修罗
这里没有“一个女的八个爱,就连变态也不例外”的那种女主,所以可能不太适合女王范特别重的读者。故事里,如果你能看到一些明明三十多岁,却迟迟不肯老去的老男孩人生的感悟,那笔者一定会感到额外的欣慰,因为这里根本就没特意去写什么感悟。说重点:一个皇子,背负血海深仇,和两个爱到愿意为他死的女子,被卷入人魔大战之中,成为了主角。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花月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北铭段
本书是绝对的随性之做,只是因为我看了很多火影同人都去盲目的追求浮华的忍术、血继而忘却了战斗的根本,所以我写了这本。 书中的主角是一个刺客,“用最少的力气杀死最多的人”就是他的人生信条,重生来到这个火影的世界后,对这个世界的忍者他的评价是——白痴! 木叶日向一族的所谓柔拳,这简直是白痴的代表作品,既然可以在敌人身上打上几十掌还费力去封什么CKL?直接换把刀子不到十下人就死透了。要是上点毒那效果就更理想了。 宇智波一族的花眼睛好像不错,但其实他们太过盲目的去追求血继了,结果除了用全族性命成就的三个人之外其他的也不怎么样,如果这三人把精力花在其他方面成就不一定比现在低。 而他们的所谓优势也只是因为瞳术比较偏门别人不好研究而已。 类似的情况简直数不胜数,所以刺客主角决定教教他们什么叫战斗!
阿箩达
十三岁少年古辰逸是个其貌不扬的屌丝,可学校里无论漂亮的女教师,还是可爱的小萝莉都悄悄对他放电……骂那隔壁个麻辣香脆!这让男同学们怎么活?国际暗黑界顶尖杀手来魔都掀风作浪,可是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死一双;还没完,被少年追杀至老巢,杀了个底朝天……尼玛,这就是你们查了半天,断定只是一个文不懂几何物理,武不能宰狗烹鸡的无害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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