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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色狼王
主角:林璇、卫恒。林璇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穿越。莫名其妙到了齐朝,还被家里扮成了男孩养。不过父亲是祭酒,母亲温柔和善,林璇觉得这日子看着海星。还没等她高兴,她家就要跟随王爷到贫苦的封地。但机缘巧合下,她养成了未来的帝王。成了新帝肱骨之臣的林璇,害怕自己是女郎的身份暴露,她小心翼翼,不敢露一点破绽。于是帝王看她的眼神就越来越深不测。《人人都爱女魔头[穿书]》文案如下: 秦桑一朝穿书,突然发现自己成了修真界中人人喊打,心狠手辣的大反派女魔头。 女魔头总是穿着黑压压的斗篷,藏头露尾的。修真界皆传,女魔头面丑心黑,见不得人。 作为汤姆苏修真男主的磨刀石,秦桑分析了自己随时都会狗带的结局后,她急急约束住自己的炮灰手下,就下定决心隐姓埋名开始跑路,跑路后还心血来潮的养了个崽崽打发日子。 反正人界天大地大任她逍遥,只要不惹男主她还是一个人美钱多小仙女。 但是平静的生活,在她摘下斗篷之后就变了。 最大反派剑仙明澜子公然发声说自己心悦女魔头,钱多人美医仙安西霖主动邀请女魔头一同隐世,佛门圣子破虚拈花垂目苦笑,言自己无法勘破红尘孽障。 全修真界:“你们胡说!魔君这么好看的人,心肠怎么可能会坏呢?魔君人美心善,都是我们误解她了!” 秦桑:“……”你们开心就好:)
柚子味车厘子
我命由我不由天!天若赐我辉煌,我定比天猖狂!末世来临,病毒入侵,人类基因突变成为丧尸。 神秘首饰,一只平凡的黑色耳钉将她从末日发生两年后,重生带回末日三天前。上一世的她,被自己的男人扔入丧尸群?这一世,还会不会用身体换回生命...
喋轻
人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觉得从一个人的文字中也可看出某人的习性。此文的主角性格相当一部分承载了我自己的性格,当然缺点淡化了许多,优点放大了不少。 我最好的朋友曾对我说,我不适合网络文学,因为我的小说主角逃不脱自己性格的框架,局限性太大,更要命的是我的性格有着重大缺陷及缺点。我其实是知道的…… 还好这本小说终于写完了……武功上的百家争鸣:独孤九剑,太玄经、先天功、九阴九阳
巴黎
这一块快如虬龙缠绕的肌肉,身背龙、象,冷酷无情,莽夫阳,最喜欢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放烟花。
八云家的滚滚
某年某月某日,天降聊天群与某单身狗(男),附变音丸一颗,问题来了,吃还是不吃?
南门东墙
穿越嫁个皇子好不好?当然好,总比成了平头百姓,天天为了一日三餐发愁的好。但是要是嫁的是个兄弟全是大佬,就自家夫君查无此人好不好?那就更好了。再要是这夫君还时不常的作妖,耍赖好不好?哼,那就最好不过,正好当过日子的佐料。一朝穿越,纳喇氏嫁给九龙夺嫡都没份儿的老七,这日子过得可算是有滋有味,精彩绝伦。聪明漂亮小猪猪福晋x作精敏感是个憨憨胤祐不要问我是不是双处双洁,拒绝回答此问题一句话简介:带着老公日常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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