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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别红尘
元末明初,人才辈出;英雄归路,疑云密布。百战百胜的名将常遇春真的是暴病身亡的吗?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沈万三被朱元璋发配云南后,客死他乡了吗?郑和七下西洋是为了开辟新航路、发展海外贸易?还是为了帮助朱棣寻找建文帝?抑或是另有他因…… 一个穷屌丝、一个西部山区的支医大学生,在汶川地震中遭遇“虫洞”,时间旅行让他穿越回到六百多年前的元朝末年。阴差阳错,他与还未成名的沈万三、常遇春结为兄弟。兄弟、义气;金钱、权力;战争、屠杀;爱情、亲情…… 《明越坡》将带你回到那段荡气回肠的峥嵘岁月。
卿卿酒
葵花宝典对阵燎原枪法!九阴真经和九阳神功合为一体!乾坤大挪移和斗转星移哪一个更强!一苇渡江跑的快,还是神行百变更胜一筹!道心种魔大法,慈航剑典,长生决,到底谁才是真命天子!摩诃无量......
宝可梦小公子
主角:叶莺,傅琛。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陈证道
耽美文,bl文,不喜飘过。一个心脏病发死亡的少年,在跟死神去冥俯报道途中,碰到了时空裂缝.什么那个裂缝里的混乱能量会把灵魂撕裂,那我们还是快走吧,喂!我说小弟弟你怎么迷糊的那危险你那跑呢.算了看你长的很像我弟弟就救你吧……出生……国王……魔物森林……暗黑龙神的婚约……我不要!!!耽美,清水文
长安凌
创世女神创造混沌的世界后,赐给早期的人们引向和平共存的力量"光之引",因为早期的人们没有贪婪的欲望,使得光之引成为了引导人们走向和平的能量,但是随后的人们变得越发贪婪,争夺光之引的下场就是历史上的第一场毁灭–《女神纪开辟篇》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帝国之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眼眸澄现温柔
三年来都是同一个梦,一千次选择中我都做了同样的决定那就是救人。而今天我还是选择救人,但梦不一样了……“都一千次了,这家伙为什么还这样?那这一次要不我们换个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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