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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穿布鞋
热血时代,国破家亡,四个热血青年一次偶然间回到那个时代,在那个日寇铁蹄扫荡中华大地,无数的中国人为了行将就木的国家和民族仍在不断的奋斗着! 本书主人公林龙天将带着自己的三个兄弟在那个愤怒,激情的时代是怎样改变历史的?此书有点yy,但故事总体还是根据历史的潮流发展下去历史就像是一株垂直向上的树,如果没有某些外力激素的介入,它
村中野夫
“方皓白,你亲我干嘛?”“我只是先尝尝味道。”“方皓白!你又偷亲我!”“我只是再尝一遍味道。”“……尝你妹!”从小两个人就相遇,她是他的青梅,她是他的竹马。他爱她的可爱聪明,偶尔的小糊涂和一根筋。她爱他的霸道帅气,专注的温柔和爱她的心。当腹黑竹马赖上蠢萌青梅,究竟是玛丽苏还是泥石流?
美甲大师
沈佳欣再次回到老家,是因为男朋友劈腿。老家里面有两三块地,她安安静静的收拾老宅,过起田园生活。直到有一次,热情的邻居婶子给她介绍个相亲对象。从此,她的生活再没有安静的一天。何止在某个说唱节目拿了冠军,是风光回乡。只是就算如此,也挡不住逼婚。“沈家的姑娘,父母都去世了,家里面只有她,好拿捏。”“我看人家姑娘端庄,手腕都不喜欢露,长相也好看”说罢,还嫌弃的看看他手指上的唯一纹身。何止不相信村里除去他还能飞出什么凤凰但还是迫于压力去见了一面这一见面不要紧,他惊为天人不但猛烈追求,还天天给女生唱歌rap。那段时间写歌速度,粉丝们都惊掉大牙。
漆零九
一个普通的小感冒,柳文康回到了2000年的高二时期,没有什么出众的能力,那就躲起来坑人搞事吧……只是,搞着搞着就把自己搞成大佬……柳文康!还说你没搞事!
目犍连
易云,龙组一员,身具神秘异能,可惜却是宇宙破碎,本源散逸的末法时代,徒呼奈何。偶然幸运地来到一方浩瀚世界,踩王朝,揍皇朝,撼天朝,乃至抗衡远古神朝,易云誓要打下一个大大的不灭神朝,聚天下气运,攀登前所未有的巅峰!
咕咕大人
我叫阿恒。 要说全名的话,其实现在不告知给各位也没什么关系,因为大家都这么叫我。 2009年的初夏,通过与600万人同台竞技,也算是有惊无险地考上了自己中意的大学。 其实对于高考成功一事,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终于和天天坐在教室里埋于题海的日子说再见了。同时呢,也暂时不用担心那种在办公室里憔悴伤神的生活。因为在那之前,还有四年要过。 所以,从来到这个我一生中所上过占地面积最大的学校的时候开始,我就已经决定要平平静静地过完这四年。 既不做出头鸟,也不做吊车尾。 只是这样,普普通通的,好好享受这四年安逸的时光。 想来,这个时候,我还能在去上课的路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还真是惬意。 因为,之后的大学生活,完全朝我所期望的相反方向发展。 仅以以上一点文字,纪念我已经逝去的曾经可能所拥有的安逸生活,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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