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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
卖红酒的小老板陈咬之穿越到了异能千奇百怪的星际世界。总有一本喜欢之乎者也的成语词典逼迫他装逼。陈咬之表示拒绝:我只想当一个卖红酒的普通人。然而,新店开张。陈咬之:先生您好,请问您要赤霞珠,梅洛还是西拉?性/生活不和谐的高手:我老公太厉害了,老板拜托给我一瓶‘铁杵成针’牌红酒吧!被未来岳父嫌弃没文化的巨星:老板,我一辈子的幸福就在你手上,重金求购一瓶‘满腹经纶’牌红酒。再然后,全星际风靡起‘一人我饮酒醉’的战斗模式。陈咬之惆怅望天:就不能有人陪我单纯的一醉解千愁?杜康:酒不醉我,你醉我。===========卷土重来的前任元帅攻VS随遇而安卖红酒老板受===========补个攻视角的文案:一朝假死,卷土重来,只为解开重重迷雾。却不知,迷雾后的阴谋超乎预想。只庆幸在开始遇见你,人世间千般快意恩仇,比不过与你同舟共济。
齐小乐
普通的大学生意外接触神秘道境,一番努力追求天地之谜神秘的大道小剑的书不是写那种读者大大们读了想骂主角白痴的书,很多书都是主角有点奇遇就出来现,然后惹了更厉害的人或势力,再然后被追杀/被女主救什么的,主角表现白痴又狗血的,看的读者大大们直想骂的书,这样的书很容易吸引读者大大们,不论是什么吸引。小剑的书不是这类型的,小剑安排了主角是要证道混元的,如果一个白痴主角都能证混元,看书的读者大大们不是更厉害?显然不合理,书中主角是一个智力还算正常的人,所以不会做无所谓的白痴行动。请喜欢那类书的朋友们谅解,或者找小剑,说不定能推荐两本你喜欢的那类书哦
遨游宝宝
第络原创文学现实主义题材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养成文,青梅竹马)一次偶然,她住进了他的家,从此以后就出现了哥哥宠妹妹。“哥哥,这个糖好苦,我是不是的病了”“哥哥,我头好烫,我是不是发烧了”“哥哥,流血了我是不是要死了?”他是国民男神,无数的粉丝,不知道他也是一个宠妹哥哥,“不能接近她”“你不准谈恋爱”“不准跟任何人在一起,除非我”宠妹,宠出天。过了很久,他竟然宣布跟他的妹妹结婚了
王宝乐
比尔菲奇时代,骑士队还是一支防守至上的平民球队,虽然那是一段处在挣扎中的岁月,但也有过短暂荣光。直至今日,里奇菲尔德奇迹依旧是所有球迷耳口相传的传奇故事。 三剑客时代,由普莱斯、道尔蒂、南斯、哈珀组成的那支骑士队是所有老球迷心中最完美的团队,但不得不惋惜,若不是他们和篮球之神活在同一个年代,他们本该是功成名就的。然而到头来,却不得不在最美的年华里,带着无尽的遗憾远去。 或许还有勒布朗詹姆斯时代,但随着他远走迈阿密,这段被认为能够带领骑士队踏向巅峰的时光终究也带着遗憾消失在慢慢历史中…… 2010年,勒布朗詹姆斯以先签后换的方式远走迈阿密,有人说这种自私的做法没有给骑士队带来任何的利益,其实则不然。 林翰,被迈阿密签下的落选新秀,在交易中作为筹码之一被送到了处在重建中的克利夫兰,于是,骑士队史上最伟大的控卫时代来临了…… (小轩新书,需要大家的推荐票来带动码字的热情,谢谢!)
一水寒江(书坊)
再次执笔,从前的章节全都删除,将要在纸上浓墨的是一个全新的传奇,关于帮派、兄弟、亲人、恋人之间只能保护一个,你会选哪个?看看常凯是如何选的吧。
芥蓝yan
世人修炼,都是吸取天地灵气,以提升自己的灵力。而武浩修炼,却是需要凡人所用的金玉等物。气海被废的武浩,决心走出一条前所未有的修真之路,他的修真路上不再需要气海和灵气,而需要的是源源不断的金子、玉器、宝物……一句话简介:这是一个腹黑主角抢宝升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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