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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点星光
一手刃敌,一手扶伤。穿上白大褂,我能起死回生;脱下白大褂,我能血染红尘。神秘军医从特种部队离职,来到大都市做起了校医,从此蜂蝶不断,美人自来;而一块神秘的石碑,却将他带入了一团巨大的迷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最强医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雪路
辛望山弥留之际,告诉吴行风。“为师来自四千年前的夏朝,元朝的小红碗仍是火神娘娘遗物,藏着你师姐祖上的一个秘密。”.......................................本书根据九秋大神的《太玄战记》进行了部分续写,情节深动,逻辑性强,读此文需要脑力,不是小白文。
snowanka
我永远无法忘记,锦书在我18岁那年初雪那天,对我说:我喜欢你,爱你,想和你在一起,想给你写唱不完的情歌,想和你去苏州划船,想和你去京都看樱花,想和你去冰岛看极光,想和你去曼谷放水灯,想和你去皇后镇喝“长相思”,想娶你,想和你白头偕老。
风清影
平南王世子程烁,俊美邪肆,其智近妖。没人敢在他面前耍手段。却被个小姑娘,忽悠了一次。两次。三次......小姑娘小小一只,又白又嫩,他舍不得掐死。于是某日,程烁将小姑娘堵在巷子里,狠狠吻上那樱桃小嘴儿。“再敢忽悠本世子,忽悠一次吻一次!”——上一世,叶渺是被自己蠢死的。为了一个男人,她背叛家门。学兵法,习武艺,修得一身奇门遁甲之术,助他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最后却背上淫妇之名,落得满门抄斩的下场。当她的儿子被他亲手掐死时,她才知道,原来那一晚的男人,不是他!含恨死去的叶渺重生在豆蔻年华,当上辈子的仇人一个一个出现在她面前时。叶渺眸光森森,笑容蚀骨。杀!全杀!不过在杀光仇人前,叶渺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要让前世的儿子重生。她要找到前世那一晚的男人,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与他春风一度。然后。去夫,留子!…(女主穿越+重生,一对一,双洁双宠双强。)——风雨完结文推荐:术女有毒:数学精英与霸道将军,我要你,你就必须是我的。商女为后:商界白骨精与痴情王爷,为你征服天下。侯门衣香:天才设计师与清冷世子,你的手,撩发了我难以启齿的‘病’。
魔法大妈厄加特
说我把邓不利多写的太坏了,不,我只是让他的形象更加完整;说我把伏地魔写的太狡猾了,不,我只是让他成为一名真正的反派boss;主角不帮哈利拯救世界?不帮,那完全是做无用功,哈利自己就可以完成。主角不虐马尔福?不虐,他们是朋友。主角不种马?不种马。主角是穿越者,不当先知?没发当,在他穿越的那一刻,世界已经无可逆转的变了。主角唯一的追求,是魔法,是魔法,这个世界唯一的基石,主角最根本的力量。
向淮子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她是皇朝贵族之女,却与那山林之中,晓寒深处的俊颜定了白首之约;怎奈世事多变,终是嫁进王府,宫闱中一路踏上荣华的巅峰。这万般的尊贵不过是浮光掠影,转瞬即逝,冥冥之中,逃不脱那逢七的命数。不知那命中的劫是那曾与她有着鸳鸯盟誓之人,亦或是与她共结连理的尊贵天子。 烟雨江南,美人垂泪,沾花之水,点点红痕。 是命乎!是劫乎!还是万般皆为一个情字? ----------------------------- ----------------------------- 看书的亲亲,在这里隆重地向各位推荐一本很好看的书:樱问《乐土乐土》(书号:1154142) 夏夏的书友群:3941966,敲门砖:胭脂 爪子伸出来,要点击、推荐、收藏。各位亲亲要是喜欢这个故事的话,千万不要吝啬喔! 胭脂,清宫,无情不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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