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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锦一
他是手无缚鸡之力一书生,清冷寡言为人良善,将重伤中的她捡回家。她是手握大权的摄政王,年仅二十便军功赫赫,执天下牛耳。那一夜,他为她撑着孤灯,做了一顿热饭,后来,那一餐饭食,她花了十五年偿还。她是王,他是仆;后来她是师,他是徒;再后来她是臣,他是君。她以为他是只小白兔,然而有朝一日她才知道,那是一匹狼。她说,我殷九尧给得起你江山美人,也给得起你无双智计,但我给不起你一世白头。他说,殷九尧你就是个记吃不记打的熊孩子,敢这般放肆你凭得不过就是我爱你。……片段:殷九尧在花楼大宴群臣,美人在怀,酒过三巡,越放肆,竟然玩起了脱衣服的行酒令。立在一旁的长安终忍不住上前劝阻,“王爷,时辰不早了,您醉了。”殷九尧一拍桌子,“老子千杯不醉!你是不是觉得本王酒量不行?”长安:“草民没觉得……”殷九尧:“你意思是本王很行?”长安:“草民没……”殷九尧:“你怎么知道本王不行?”长安:“草民……”殷九尧:“妈的,马上就让你知道老子行不行!”长安:“哦呵呵……”于是当晚某九哭爹喊娘,连续三天,摄政王府不见摄政王踪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相公,本王有喜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朱小人
穿越成为了日番谷冬狮郎,已经知晓了剧情的他,自然不会让自己仅仅是一个未来可期的天才,他要变强,既是为了不白白浪费自己这有幸获得的新生,也是为了在这死神的世界中自在地生活下去。
终城莫笑
植系异能特工花袭人,魂穿古代外室女,而且还是离家出走的。 很好,正好顺便“失忆”再不回大宅门中去,市井田间,做个小花农,逍遥快活。 恩,若是能将自己嫁出去……那就更完美了。 但,青梅竹马横起波折;江湖少侠心有...
漫点大叔
感谢《鸳鸯锦》,感谢《梅花三弄》,感谢《你是我心底深刻的烙印》,感谢《我终于失去了你》。阿菲的英文歌曲《看着我》。当然,最感谢的还是《鬼迷心窍》啦……
越戈
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令你难忘的人。在他传奇的一生中,不知遇到过多少奇怪的人,奇怪的事,也许比你见过的任何人,任何事都怪。 但是江湖上已经好多年没有他的消息了,有人说他死了,有人说他还活着。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关于陆小凤的故事以及传奇还在继续。 路小佳是一个人,一个流浪的人,一个平凡的人。 他无门无派,他浪迹江湖,他有时候豪气如云,有时候却畏缩如虫,有时候睿智如斯,有时候有点痴傻。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他的一切好像是个谜,但是谜底总会有解开的一天。
记忆火苗
穿越到史前世界,第一步是活下去,而第二步,则是拥有自己的部落。 当别的部落吃生肉,喝凉水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用锅做饭,用衣御寒。 当别的部落靠蛮力狩猎,靠运气采集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了弓射网捞。 当别的部落欢天喜地的从我这里兑换了种子,农具的时候,而我已经开始驯养恐龙当畜力。 当其余部落的人目瞪狗呆的看着恐龙给我们拉车,水车带着巨锤飞速锻造铁器的时候,不由得感叹这不科学。 而我想要告诉他们,这,就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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