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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千阳
二十九亿年前的火星,正如现在的地球一样蔚蓝。生活着极度璀璨文明落败下来的水母族人,以及由他们用基因创造出来的陆地人和海洋人。水母族人希望以自己之能,来摒弃人性的劣性,使人们和平共处在这个星球上。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当伽玛射线暴不期而至,当银河系内的更高级文明袭来时,科技放之于茫茫星空下,终于显露出自己多么的无能为力。反而,那些被创造出来的落后文明的海、陆人,他们的基因有着对科技的先天厌恶性,所以他们尊天敬地,循道修行。最终,他们的能力成了挽救星球的主力。月倾城,一个命运的弃儿,在落后文明中历经头破血流后,最终崛起时,却又背负起逃离火星的不堪重任……
我爱吃土豆
主角:程若、尹陌霖。文案一:程若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书了!穿成了那本自己最爱的小说的女主角!说起这本小说,女主前期对男一死心塌地,男一偏偏是个渣男,两个人最后虐来虐去HappyEnding了。不仅如此,还有个江南食神男二,对女主可以说是一往情深啊!可谁知程若爱的是男二,她对男一那个臭渣男可以说是恨之入骨。行吧,接受了穿书的现实,她该出门去找她亲爱的男二号了。但是她活动活动身子,一出门看到的场景……故事发展好像已经到了中期了啊……男一好像已经对她有感情了啊……文案二:程若:我身后有个傻子,以前对我爱理不理,虽然那会我还没来;现在我对他爱理不理,他倒是来了劲,死缠着我不放了,一定要我给他做好吃的。尹陌霖:娘子我想吃你做的小笼包。文案三:前期尹陌霖: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陈婼:尹陌霖我恨你!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这么对我!中期尹陌霖:不是说过不要出现在我眼前了么?程若:那再见。尹陌霖:……(剧本好像有些不对?)后期程若:你走吧。尹陌霖:我不走。
我是拉基
莫名其妙的穿越到海贼王世界,继承了多弗朗明哥的记忆,能力,然后经过鲜血的厮杀直到死亡后明白生命的精彩。然后,带着梁明和多弗朗明哥两人记忆组成的明歌有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将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清风飞扬
百兵刀为王,自显我轻狂,一刀在手,天下我有。刀,霸气禀然,狂气啸天,杀戮伊始,白骨骷城。自古刀乃霸者,乃战者,乃杀戮者,乃百兵之王者!杀戮天下本不是我所愿,奈何我手之刀,我心之刀为血而生!本书,肝胆兄弟...
溟梦
许瑟以前喜欢陆亭,喜欢得人尽皆知。给他写情书、做早餐、为他打架出头,最终却只换来陆亭的一句“你别白费力气了。”后来,风水轮流转,陆亭用他那拿手术刀的手给许瑟写了99封情书,为了给她做饭烫得满手水泡,看到她挨欺负了脱了白大褂就和推她的人打起来。他把自己弄得满身是伤,眼眶通红地跪在她面前。“许瑟,求你,求你再喜欢我一次好不好?”许瑟还没来得及开口拒绝,忽然被来人揽进怀里。江御痞里痞气地笑着,在许瑟脸上亲了一口,挑衅一般:“不好意思啊,我老婆不吃回头草的。”
格斗小八
城市住的久了,突然有些烦腻,心里泛起丝丝不安的情绪,望着窗外,念起久远的乡村,那魂牵梦绕炊烟升起的地方。第二天,打起行囊,毅然奔向那泥泞而牵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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