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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三千
据说大唐边将之子罗辉,年青英俊,还未入京城,就已经被京城的名门闺秀偷偷纳入夫婿名单,进京那天,更是整条街都被堵住了,均想一观风采。在家学刺绣的付新:关我啥事?罗辉:我是你命定的夫君,你就不怕我被人抢了?付新很是淡定地说:既然是命定的,就抢不走。更不急了,等你自己过来就行,我又何必挤过去?怪累的。罗辉:……~~~~~~作者说一下本书立义,这是一本反重生文。女主正常转生,没带任何特技。风行一世情一世了。想看女主重生虐渣的,请点右上角。
牌子精
她是吃货呆萌小穿越,他是冷血无情大帝王。一千年后古墓的秘密,引着她一朝穿越,落在了陌生的王朝。莫名的书院修行,揭开她古怪的身世之谜,穿越小透明摇身一变成为永元长公主。金银珠宝、美食佳肴,手到擒来。“你除了吃还会什么?”他冷着脸问。“如果哪天我对谁动心了,我还会做吃的!”她满嘴油地回答。穿越嘛,打打闹闹搜刮钱财吃好吃的不就完了?沈初见没什么出息,就是不会虐待自己。可是,一道遗旨,帝王却要亲自为她选夫。擅长蛊虫的天启王爷、桃花满天的邻国皇子、不解风情的护国将军,就这么铺就了沈初见金光闪闪的桃花路。“我还不想嫁人。”她嘟嘴。“养着太浪费粮食。”他嫌弃。她小心翼翼迷迷糊糊地想靠近这人,企图慢慢融化他周身的寒冰,虽说是另有目的,却也好歹是付了真心。可是兜兜转转,哪怕把自己最爱的食物让给他,也不及他心里的那个人。某天吃饱之后,她抹抹嘴问他:“你是不是喜欢她?”“是。”他淡漠地回答。她点头,拍拍手道:"那好,我听你的,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你要我嫁,我便嫁。"少年帝王面色如冰,不为所动。可是大婚之夜,又是谁失态地闯了礼堂,不顾一切地带她回了深宫?史载:永元七十六年,初见公主得以寻回。永元七十七年,公主薨。同年,帝迎新妃,以初见之名冠之,以纪念公主之灵。
艾之希
明朝末年,天下大乱,内忧外患,走投无路的百姓纷纷揭竿而起,西北地区尤为突出。
帝国之钻
欢迎大家阅读旗旗馨的文:总裁大叔好讨厌《婚后我爱上你,你却撒手离去》不同类型文。他今年不过才二十九岁,就拥有着不只过亿的资产,是京城独一无二的佼佼者,二十九岁的他黄金单身汉,整个京城名媛心目中的男神。也许是他与生俱来的高贵所致,对这些莺莺燕燕,环肥燕瘦的名媛们木无感觉,据她们于千里之外。她是一个穷学生,穷的可以用衣兜比脸还要干净来形容。她的性格是顽皮,导弹,还有点大脑粗线。在感情世界里她就是白纸一张,浑浑噩噩的谈了一个男友,谁能想到,谈了没到三天男友就过分的和别人劈腿了,居然还谎称到没什么。拿她当傻子吗?她眼里可是不容的有一粒沙子的。既然他已经背叛,她就祝福他,然后潇洒离开便是。至于伤不伤心,难不难过,哼哼,只有自己知道。一场错误的邂逅,让两个不同世界里的两个人不期而遇,从此,纠葛不断。在他强取豪
诸葛武雪
故事讲述记述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与巫师甘道夫和十三名矮人向东旅行横越中土大陆,寻找被恶龙抢占的属于矮人珍贵宝物的探险故事。
稷下长河
我谢可晴,也太倒霉了吧!我今天可是穿上新买的粉色套装,梳了一个整洁干练的发型,穿上了那双用了我半个月伙食费买的白色镶钻的高跟鞋,这么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正跨进公司的大门,为什么那块招牌好死不死的,偏偏等到我经过的时候就砸下来呢?眼一黑之前,听到很多人在尖叫:“哎呀,砸到人啦!”“快叫救护车。头好痛喔!眼皮有千斤重,迷迷糊糊听到很吵很吵的声音,好像在云里的感觉。睁开眼一看,首先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的白色,好一片白色,白色的是什么?是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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