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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瑶嗯啊用力啊
9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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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主角:顾笙歌、司琛��。片段:前世顾笙歌被假千金和渣男陷害惨死���,一朝重生后�,她手撕假千金��,脚踩白莲花�,亲手摧毁渣男��。二十岁就成为知名影后��,拿奖无数���,走向人生巅峰���。只可惜前世瞎了眼���,轻信小人选择了渣男���,害司琛最终为她而死���。这辈子她最大的目标�,勇于出击���,弥补遗憾��。却没想到原来自己早就被人盯上了�,司琛:“我见过你��,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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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8-21)
更新时间:2025-08-21
世人传说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一旦认你为主,那么就会至死都不会背叛你。牧煜是一个绒毛控,对任何毛茸茸的东西都没有抵抗力,在一个雨夜中,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捡到了,啊不,是被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狗狗跟回家了。他见狗狗可怜便帮它洗干净了,洗干净后的小狗狗瞬间戳中了他的萌点,于是这只莫名出现的小狗狗就顺理成章地被留在了牧煜的家里。然后随着小狗狗的长大,某天小狗狗逆天地变成人了,在他下班回到家之后,摇着尾巴将他扑倒在地!嘛,主人,人家化形了哦。牧煜石化,接着大吼:俺家毛茸茸的小白呢!你把俺的小白弄哪去了?主人,人家就是小白呀!(举爪作委屈状)纳尼!牧煜崩溃。主人,你就从了人家吧!(白黑溜溜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狡诈)
走进此山中,应觉风雨动,不曾想风起雨又落。风的鞭策,雨的深着……“这位仙君要来此算一卦吗?”这个贴着假胡子的……神棍笑道,“很准,决不会骗你的银财,怎么样?”尊攻徒受主角:宋则楚昭配角:待定
A:我是天才,修炼一年,顶你十年!林奇:可是就算你都老死十次了,我还活着。B:我是强者,建立宗门,统治大陆!林奇:啊,我记得三万年前的时候,我还和当时大陆第一宗门的宗主谈笑风生,唉,现在他的传承秘境中坟头草都成精了。C:我是智者,算计天下,布局万年!林奇:额,你以为我会告诉你,你现在干的事情,正在十万年前某个二货的布局中吗?简而言之,这是一个不死不灭之人的传(zuo)奇(si)故事。
该书为石康、佟大为、老狼、孙睿联袂推荐,石康认为这是“一本边读边动感情的书”,著名出版人丹飞认为它是“中国最野的文字”。它的辛辣、野性、直面内心,扑面而来,逼视每一个人,让人从这样的文字里重温属于青春的血与热。 《我的长生天》,为70年代生人留下了一部共同的感性记忆。小说通过七个十四五岁的南方少年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故事,描述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群少年野蛮的青春与野性的内心骚动。“我始终相信,在人们的内心深处,他们其实总是期盼把事情搞砸”,在热血冲动的青春期,叛逆是唯一的底色,“我们不是什么好孩子,从小就不是。我们呼啸着冲过操场,我们喜欢排着队对着女生唱歌。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是好孩子,那都是些虚伪的家伙”。 或许可以说,文学的功能在于冒犯――冒犯我们习以为常的世界,冒犯我们所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寻找我们未知的边界,那么无疑,《我的长生天》正是属于这样的文学。它打量着在城市上空,在每个人匆匆而过的身影背后,在每张疲惫的面孔后,以一双幽灵一般的眼睛在宽容而绝望地目睹着一切的发生,却把我们内心深处最晦暗不明、最柔软潮湿的一面掀翻开来,在天日之下晾晒。 感情,70年代,江湖,青春
我承认,我不是个美丽动人的女人,但是青春就像那些无限弹力的东西一样。我为我这个真实的想法感动的流出了眼泪来了。
卫小寒表示:最近心很累。上辈子横死街头,这一辈子怎么横都不会死!重生前的卫小寒被乞儿群殴而死,重生后,卫小寒决定一定要远离一切小乞儿,和像小乞儿一样的人。哪想到世事难料,卫小寒还是被一个有着小乞儿行径的男人给缠住了,不管用毒用药用手段,这男人愣是不肯走!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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