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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鳝粥
我知道大家喜欢美女,我手里就有一个,绝色,可惜,只剩下了骨头渣。历经千年,那骨头渣依然幽香,勾住了我的魂,所以我决定,给她添上血肉,画个淡妆,让世人都能看到她的美丽...她,就是历史。
后藤不行
曾经有人说,最好的和最坏的创造历史,平庸之辈则繁衍种族。这话真是可笑,世界上有谁能完全的去了解另一个人呢?而如果不能了解,又凭什么说出这样的话?平凡的人很多,没有机会出头,不能让历史记住他们的名字,并不代表就是没有意义的存在。古来经传都曾有论断:可见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力战的未必得胜,一切都在乎当时的机会。并非只有英雄才拥有宏大的梦想。迦罗宁愿相信每个人的心里都装了一个天下,或许唯一的区别,也只是有些人有机会去实现,而更多的人只能埋藏在心底,苦乐自知。所以,迦罗乐于去做一个普通人,她喜欢普通这个字眼,温和而无害。可是呀,却不知从出生的那一刻,已注定两代人书写的宿命。穿越赫梯,身世成迷,遇见穆尔西利斯二世,遇见拉美西斯,爱的热度穿越时空,最终甘愿将自己奉为祭品! 短暂八年,赫梯血祭,经历一切刻骨之爱,见证上古西亚,英雄群像,注定要在遥远的上古星空,与神同行……
墨语琀
一本少女时代的日记本,记载着林无声对段宏洲不为人知的暗恋,令段宏洲对林无声青眼相加。段宏洲对林无声说:“听说你喜欢我,我也挺喜欢你的。”就这样,他们未有恋爱却先有了婚约。可是后来,段宏洲才知,少女时期林无声放在心里的那个人叫顾仲。接近他,假装喜欢他,皆因顾仲。顾仲是段家的私生子,被段家的人接走后,就与林无声失去了联系,可是最令林无声觉得蹊跷的是,段宏洲这个正儿八经的段家人竟然从未听说过顾仲。那么,顾仲究竟去了哪里呢?当真相揭露的那天,林无声与段宏洲的感情又该何去何从呢?
丹夏
夜深了,该做生意了!卖什么的?卖汉堡的!什么汉堡?不知道,反正最便宜也要一千块钱一个,据说吃了可延寿……
长袖不舞
小僵尸不爱咬人爱舔♂人,呆萌忠心认主人。大学毕业后的陆轩回自己家乡小镇开了个杂货店,却没想到在自家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衣衫破旧的奇怪三岁小孩。自从陆轩决定像养宠物一样好心收养这孩子就发现了情况有些不对劲——怕光、皮肤惨白、巨力、成长迅速…直到后来发生了各种离奇的事才发现,这孩子竟是僵尸?!但这小僵尸既能帮忙干活又能卖萌,留着TA似乎也不错,等等,养大后的僵尸*怎么破?!僵尸老是调戏自己怎么破?!陆老板被年下小僵尸攻城略地并吃♂干抹净的甜宠软萌故事。
不是清风
时机歹歹,大学毕业两年,她夏幼露也失业了两年,直到遇见初恋劈腿男友的哥哥,她的人生整个大转变,霍家大哥人真的好好,而且简直是她的幸运星,与他重逢后她不仅脱离米虫人生,身上还不断有好事在降临──如愿当上向往的服装设计师,工作福利更好到有专属司机,虽然坐著坐著,一阵子后,司机就莫名其妙变成了霍大哥,他总因要避塞车而绕路,结果绕路的时间还比塞车更久,接著,她看时装秀拿错别人邀请函,竟然就坐到第一排贵宾席;员工旅行第一次出国,就因经济舱客满被排到头等舱;首次参加设计甄选就获得优胜,成为公司的主力商品设计师……哇!她最近真的超、级、好、运──只有一件事让她小苦恼,那就是,每当霍大哥盯著她时,她的生理反应越来越奇怪了,莫名就会心跳加速、脸红发烫,晕陶陶的只差没起鸡皮疙瘩,他不可能是在对她放电啊!定是她用掉太多好运,生病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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