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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竺
仙路在何方,只在我脚下!家园故土乃是灵气稀薄,仙踪绝迹之地,看主角万清平如何走上寻仙之路,并凭借着自己的头脑一步一步在这冷血的仙途越走越远。从此,与人斗,与仙争,与天抗,做一个逆中求上,杀伐正道的修仙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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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河上,她是个四肢不全、头脑简单的小妖,但是却有个极其拉风的名字——海白; 她是贝类,才转化为灵,连脑袋都没发育完全,阴间的事,她可以转眼便忘却; 可,唯独记得每百年走一趟忘川河,到人间去渡千劫的摇光星君; 执念已...
苏卿妤
苍天之下,穰穰众生,每个人都在找寻自己活着的意义。十年之前,他在式微山下即将死去。十年之中,他努力修炼只为活命。十年之后,他领师命下山,能否揭开自己存在于世的真谛?这里没有穿越,没有重生,没有废柴。只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谱写出的辉煌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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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当红女星苏锦陌温柔可人,会说话,会做人。某男傲娇一哼:扯淡,此女尖酸刻薄,没心没肺,无情无义。传闻,封家三少风流倜傥,颜值高,桃花旺,某女嗤之以鼻:桃花旺倒不假,可若是形容封墨辰的话,不要脸,很不要脸,非常不要脸。封家三少的女人,有“四不四要”一不准拍吻戏二不准在外面留宿三不准吃醋四不准跟除老公以外的其他男人靠近一穿衣服要上不露点,下不露腿二要会挡酒三要知进退。四要服侍好自家老公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个他用心调教了七年的女人,会是一颗毒药,沁入心脾,不可自拔。阿锦,阿锦。他时常梦中都唤着的名字,此锦非彼锦。锦绣年华,陌上花开,她等一个人等了七年。洗净铅华,养精蓄锐,他念一个人念了七年。苏锦陌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年初夏见到封墨辰的时候。一眼,惊艳了她整个青春,拯救了她的人生。那个人的唇,是粉红的,鼻子是高挺的,他的眼睛就跟他的名字一样,一片墨黑,就好像是深潭,好像随时都能把人给吸进去一样。那个人的衣服,是极其妖艳的大红,皮鞋锃亮锃亮的,腰背伸的笔直笔直的,纤长的腿也是笔直笔直的,骨裂分明的手轻轻放在了她的肩膀上:苏锦陌,以后就叫你阿锦好了。【小剧场一】“三少爷,今天苏小姐又收到了一捧玫瑰花。”某男依旧看着自己桌上的文件,淡淡的说:“跟我昨天送东西的相比呢?”“那当然是比不上少爷您送的。”得,当他没说。“三少,苏小姐说她今天不回来了,那你看这晚上的饭……”“跟刘总打电话,把明天的会议提前到今天。”助理再次叹了口气,想要抓住男人的心,还是得抓住男人的味。“三少,叶公子约苏小姐晚上看电影。”某男脸上终于是露出了不悦的表情:“封家的家训,不准跟老公以外其他男人靠太近。”助理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可是苏小姐说,她已经跟您离婚了。”某男面容有几分扭曲,突然想起来某人在她面前早就把老公这个称呼改成前夫了。【小剧场二】“这可是三少昨天送给我的,全球总共只有一根的项链。”“我看看,真是好看。”“这设计也太巧妙了,哇!真的非常好看。”“好羡慕你啊。”女子高傲的抬起头,得意的看着眼前的苏锦陌。“怎么样?就说我跟三少的关系不一般吧。”“不过是个次品而已。”“你说什么?”某女面色一僵。“如果全世界只有这么一条,那么,封墨辰只会带在我的身上。”某女气极,要不是有这么多人,她一定要撕开苏锦陌的那张伪善的面具,将她给剥皮抽筋,狠狠地打,往死里打。苏锦陌身着妖艳的红裙,踩着十公分的号跟鞋,优雅的走过去,然后将红酒给淋在了对方的头上,红唇一勾:“感谢你用自己的青春,来调教别人的老公。”他用了七年的时间,教她跳舞,教她演戏,教她做人,现在,她终于足矣成为跟自己并肩而立的女人。闪光灯下,俊男配美女,红礼服配妖艳的西服,高跟鞋配锃亮的皮鞋。众人惊叹:天作之合本文【1对1】,男女身心干净,双强联合,欢迎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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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一个现代小医生,在吃方便面时,不知怎么的,灵魂竟然被吸入进了碗里,重生到了古代,一个女主当朝,名为大方帝国的国度,这个国度和中国历史上的唐朝极为相似,却又不是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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