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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之拳手
这是一个精彩缤纷,光怪陆离的仙侠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逐鹿天下,欲称霸无尽世界的绝代枭雄。也有追求武道巅峰的侠客,更有问道长生的修行者。他是百万年难得一遇的极道血脉,是最强血脉传承之一。出生卑微,但胸怀天下,乃一代枭雄,崛起于乱世,体黎民之苦,不满乱世纷飞,皇权腐朽,揭竿而起,逐鹿无尽世界,救天下黎民于水生火热之中。他也是武道中的九五至尊,寻长生之道,掌天下权,一声令下,天下莫敢不从。灭武道千年门派,破‘虚界’神之家族,踏‘仙境’不朽之族,逐鹿天下群雄。统一亿万年来古之天子也未曾完成的统一大业,成就长生帝位。他名为,长生天。PS:给你们呈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更新稳定,求收藏推荐!
三个鸭梨
男主人公汉斯,帝国战士,爱好和平的他不得不卷入一场战争 在亲情、爱情、友情面前该如何抉择 星球大战一触即发,是躲避还是前进 未来的世界到底要不要智能机器,人类发出慨叹 帝国的反击,最后的战斗 汉斯用自己的智慧建立起一个帝国 统一银河系指日可待
非衣
与暗为伍,以光为敌;与雷齐鸣,同风而止。依靠修改器强化自身,凭借手中之刀杀出一片天地,杀出自己的路。………………本书主角不圣母、不仁慈,或许有些略黑暗,但我想写的就是这样的书。
挂飞
中峰灵气稀薄,从一层到六层,灵气仅相比外面七倍到八倍,也就是说在这里修行一天,相当于在外面修行七天到八天。 灵气越是浓密,对于修士修行更加有利,修行的速度也就会更快,聚仙城中灵气已经算是不错的比之黄玄国那边,灵气都要强上几分,但是这圣地的灵气却比起聚仙城要多上十倍以上,就是这中峰,整个九峰圣地中,灵气最为薄弱的地方,但是也要比聚仙城强上七倍左右。 “在这里修行,一天相当于外面七天,可真是不错” 古天来到中峰分给他的灵地,兴奋地说道。 “这有什么,如果是离火峰,那才叫灵气浓密,足足比外面强上二十倍呢,可惜啊” 胖弟子一脸婉惜地叫道,他们之前就在离火峰中修行,就是因为得罪了离火峰上的□□二代弟子,所以才会被送到这里来,足足比那里底了十倍以上。 “哦…那你们怎么会来这里的…”
不宇心凡
轩辕孤绝,蓝萧国的二王爷,传说,阴狠,诡异嗜血,他是个天才,三岁能背诗,写诗,十岁便上了战场,战功无人能敌,可是,天妒英才,在轩辕孤绝十五岁的的时候,却意外残废了,在不能站起来,此后,他变得更是阴狠,嗜血无比民间都称他为残王,虽然他狠,他嗜血,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却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救过她的小女孩。她,是异世的幽魂,一朝穿越,却穿越到了将军府最不受宠的小妾生的女儿南宫玥惜身上,不受宠也就罢了,可是娘却早死了……,只留下六岁的南宫玥惜,小小的身体天天受嫡姐们的欺凌。好不容易隐藏锋芒活到了十六岁,却遇到残王轩辕孤绝选王妃,好吧!去就去吧!反正她也是去过过场子,没她南宫玥惜什么事的,别家的千金小姐在残王面前跳的都是绝世舞姿,而她南宫玥惜跳的是广播体操,人家千金小姐忙着画绝世丹青,她南宫玥惜却只会画简笔画的小猫钓鱼,人家千金小姐忙着想绝世诗句,她南宫玥惜随便写了一首打油诗以后却在现场呼呼大睡了起来,一场选妃大赛,她南宫玥惜成了啼笑皆非的将军府三小姐,让全场的人笑的前仰后合,哈哈...笑吧!笑掉你们的大牙最好,本小姐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可是谁能告诉她,那残王的手为什么会指着她………,可谁又知道,锋芒后的她却是蓝萧国人尽皆知的商业女王……掌握了整个蓝萧国的经济命脉……。寻寻觅觅那么多年,近在咫尺却不相认……为了心中的那份爱,为了保护她,他决然的伤害了她…………
奇妙君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我本布衣,苟全性命于临安,不求闻达于诸侯,却造化弄人,少年三尺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问世人头颅几许!叹曰:纵横天下几载,求一败而不得,无可奈何……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誓比天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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