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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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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一颗中里星系帝国来的皇家专用智脑��,培养了陈乐����。作为皇族�,不会要求成为明家��,却要求无论什么样的环境都要活下去���。战舰坏了�,要会修��;重力不同�,要能承受��;星球不适合人居住���,要能修整��……从维修机车�,到维修一颗星球��……只要是不好的东西��,陈乐都能修���,而且还能加以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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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8-01)
更新时间:2025-08-01
仙霖崖边,他第一次陪她看日落,却也是最后一次......亲吻上怀中她冰凉的嘴唇,他将她葬入崖底,如此,便能日日看到日出日落。本以为,他也会随她而去。却不想,人海茫茫,他竟还能寻回她......这一次,他宠她爱她守护她,带她回到他...
人称陆少的陆轩,对小情儿吴思明不管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都供得跟心尖子一样,有啥好吃好喝的全给吴思明了。可陆轩没想到,自己的真爱吴思明喜欢的是他不共戴天的死对头汪明远,不仅把自己送去的好东西转手就给了汪明远,还把自己的一条命也转送给了汪明远。重活一世,陆轩跟吴思明说了拜拜,囤积物资积极备战末世。不过说来也奇怪,重生前的陆轩没有任何异能,重生后,陆轩感觉自己身体怎么怪怪的?原来一顿吃一碗饭就行了,重生以后他怎么变成了大胃王,一顿饭吃一电锅都觉得还可以再战斗战斗?诶?不仅吃得多,而且陆轩发现他嗅觉还变得特别发达,能闻到一里外的食物味道,甚至还能闻到人类和丧尸的味道!
【精品新书,质量保证!】十几岁之前,他是英雄峡的噩梦,无数被大陆唾弃的人无不为之头疼;走出英雄峡,他是第一学院的传奇人物,用一己之力带来了一次次的变革;踏入大陆,他成了一个传奇,只不过传奇之路远不如他想象中那般轻松;不认识他的人以为他高不可攀,认识他的人对他避之不及却又难舍难分,当他站在顶端回首时,无悔之中又带着遗憾……人无完人,事无尽善,但求问心无愧!
初识——“哪来的捡垃圾的?”戚夕皱眉。“哼,哪来的闷骚!”安家宝冷笑。第一次见面,双方互不顺眼。时间流逝——“我每天早晨都要唱歌!”“好。”“我要全家人都要听见我早晨在唱歌!”“好。”“所以我要装麦克风在房间里的桌子上!”“好。”“我要把你这身看起来像个老古董的行头全都换掉!”某人一边说一边扯对方的衣领。“好,都听你的。”戚夕眼里满满的宠溺。
●内容介绍:他对美女们有着极强的杀伤力,而他却很衷情,他有一个美丽的愿望:考上浙大和女友相约西湖!而他却在阴差阳错中放弃了考取浙大的浪漫理想,穿上军装进了武警部队某部。而他所在的部队,是江南水乡的一个美女之乡!穿上军装的他更显帅气,一场乱拉男女关系的风波拉开了他的军旅生涯,激情与热血的交织,战友与恋人的期待,亲情与爱情缠绵,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这个穿军装的小帅哥身上一一浮现…… ●心里话一:我当了五年兵。主人公段青云是我在部队时一个非常优秀的战友,他在退伍前夕牺牲了……在这本书里,我没有让他牺牲,我让他活着很精彩,我想,这也是所有的战斗班战友们的心愿。所以,写这本书,我不敢过多的..
他是世人眼中命运的宠儿,从小出生在优渥的家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爷爷和长辈们留下一大笔基金等著他花用,没有任何需要他努力奋斗的目标,因为一切得来是那么的容易,他只要尽情撒钱找乐子就好,就这样日复一复过著单调的日子,直到遇见这个平凡的女孩──童家宇,她全身上下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随时随地都是活力充沛,到处兼差打工,赚取对他来说根本是九牛一毛的薪水,可她似乎又不以赚钱为目的,只要朋友有难必定拔刀相助,完全不计较利益得失,如果她不是活生生的存在,他几乎要怀疑她是飞碟送来的外星人了!而奇异的是,他竟发现和她在一起比和那些千金名媛快乐一百倍;窝在她那窄窄小小的窝里,比在他空荡荡的豪宅里还要温暖舒适!他──似乎一点一滴的恋上她了,甚至想把她据为己有,永远陪在自己身边,他终于有努力的目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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