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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敌
小说《金瓶梅传奇》,作者郭戈,世界十大禁书之一,是一部演绎《金瓶梅》问世过程的书。此书写得典雅、古朴,可读性较强。《金瓶梅》乃传世奇书,而《金瓶梅传奇》也不失为一篇奇文。明朝嘉靖年间,元宵最盛,帝都京城,本已繁华之至,恰值元宵节,偏又应了那“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的俗语,但见亭台楼榭,银装素裹,满城街巷、铺银散玉。远近树木挂琳琅,犹如撑片玉伞,等到冰轮升起桂华满,只见临街人烟凑集之处,遍搭起于姿百态的灯架,真个是玲咙百灯,无奇不有,银烛星球灿烂,照耀如同白昼。历来京城旧俗,这日于家万户门开不夜,男女老少,全都上街逛灯市;便是平日足不下楼的贵阁千金,也破例上街观灯走桥,凑个热闹。引得那风流少年,如蚁附膻,岁岁生出不少风流佳话。主角世贞自幼天资聪慧。七岁读书,过目不忘。但凡所读书卷,阅后便一把火焚之。家人皆惊其狂,问何以焚书,催贞拍胸笑道:“所读诗文,皆存腹中,一本废纸,留之何用。”十三岁时,适逢京中科举、那主考大人,本是翰林学士,饱览天下文章,皇帝亲书:“读天下书”之御匾相送,这日主考官高悬皇赐御匾,一路鸣锣开道,前赴考场,行至途中,忽见一赤身孩童,横卧于路上,仆役赶他,却是一动不动,主考大人甚奇,招之相问何以阻轿?孩童无俱,却望着那“读天下书”之御匾笑道:“数日阴雨,恰值今日放晴,晒晒我胸中万卷书。”主考官见其狂妄,好气又好笑,正待说话,恰见一犯法和尚披枷而过,灵机一动,命其以犯法和尚为题赋诗相试。 那孩童拍拍肚皮笑道:“这有何难?不加思索,开口吟道:“知法又犯法,出家又戴枷;一块无情板,夹着大西瓜。主考官心下暗称奇,道:“真乃神童,他日前程当无量也。”果然,世贞十九岁中进士,官授刑部主事,为七子诗社之杰,一时名噪京都。世贞之父王抒,本是巡抚御史。先是巡抚山东、浙江,今又调往山西大同,历任数年,经久不还家,留下一个府第,皆由世贞支撑。
落泪
杀手穿越到柯南的世界,成为工藤新一的堂妹,爱上了快斗。初次写书,可能不好,请见谅
沉思的读者
陆煜是末法时代硕果仅存的天使,东西方修行界的稀有保护生物。对手总是以‘鸟人’的称呼暗讽他,陆煜向来不以为意。直到有一天,陆煜穿越了。新的身体是一只羽翼未丰的雏鸟,还是某个星际男神的契约兽。在这个只有强大契约兽才可化为人形的世界,总有人想要他成为鸟人。陆煜:……立意:逆境也是机遇。
有剑气
意想不到的是雪飞鎏不仅没吃胖,还把任笑尘给养成白白胖胖的猪八戒。三个面首痛苦流涕并同时夹击她,“快把风流倜傥的王爷还给奴家。”“好,本王妃全部还给你们,给你们王爷拼命减肥,我保证他不仅风流倜傥而且貌比潘安。”三个面首面面相觑,疑惑不解地问:“潘安是谁?”“他是天下第一美男。”“雪飞鎏,你又给本王带帽子,本王命你多吃饭,比本王还要肥。”“王爷,你又忘了
米茶酥(书坊)
简介:超甜宠文)项昂求教了十几种哄媳妇儿复婚的方法,自信用不到五种,就该能重新把媳妇儿抱回家了。后来,十几种都用完了以后……项昂媳妇儿,你看我今天求饶的姿势还满意吗?----上一世,萧叶子恨了项昂十年,以为他没爱过她。后来才知道,他只是没来得及告诉她他有多爱她。重生回来,萧叶子一手抓前夫,一手抓致富,两脚踹渣渣,领着老公和孩子,走向幸福的康庄大道!
十诺久
自古妖魔侵入人类的世界,化作人形并以啃食人类的内脏为生,对妖魔束手无策的人们唯有求助于有着半人半妖的身分,带着巨剑且以斩杀妖魔为业的银眼战士,畏惧并害怕她们的人们将其称为Claymore(大剑、银眼魔女)。呃,好吧,这是组织捏造。猪脚穿越到大剑世界,成为西方之地的一位小领主,然后故事开始了...。人不狠站不稳,人不损不标准,人不坏死的快.我的精神:大无畏!人敬我一仗,我还人一尺,人给我一拳我还他一剑,只有我去欺负人,没有人敢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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