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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滴水可以穿石��,星火可以燎原��,十年可以磨剑��,叶枫是一滴水����,一簇火���,十年中的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在别人忽略它,无法注意到他�,发现不了他的时候����,杀人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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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9-09)
更新时间:2025-09-09
末世课堂开课啦解决丧尸需要几步?姚予同学请回答。一步就够了。认准官方救世主的大腿,并且抱紧他。
我不可思意的是,校长这个老古董在我的寝室干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事。他居然在天花板上和墙上贴满符咒,还在地板上洒满茶叶和糯米,还不让清理。门上居然贴了两个凶神恶刹的门神,并且在门旁立了一尊狮子。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刚到宿舍门时,下巴都快掉了。开玩笑,校长是心理有障碍,还是童年有阴影,又或是老糊涂了加上忘了吃药?进去后,第一反应是要去拿扫把,可是有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主任以刘翔的速度冲上来制止了我的在他眼中属于危险动作的打算。当我用疑问的眼光看他时,这名主任就无害的笑着说:校长不许清理的,待久了就习惯了。习惯!老天爷,这让我怎么习惯!每天生活在这种诡异的房间里,想想就觉得恐怖。不过也没什么的..
盗墓,是渊源古远的社会文化活动。即使不管是历史传说、乡村野史,还是现代的科学研究表明古墓中充满着这样那样不为人知的危险,但对墓中陪葬珍品的向往让历朝历代的人们都乐此不疲的加入到盗墓的行列中来。文中所讲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生活的年代-21世纪。传说中的盗墓手段;一代盗墓之王温韬的故事;神乎其神的茅山治鬼驱妖之术、风水寻墓之术;那些未被发掘的帝王墓葬-清孝陵、唐乾陵、成吉思汗陵墓还有秦始皇之墓等等都会在这个科学做主的年代重现。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一件件撼世之宝的出土,一个个鲜活真实的人物彷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身临其境,不由追寻。文中还大笔墨的描写了现在社会感情的纠葛、世俗的悲凉、人情的冷暖。现在社会少见的舍身忘我,大义凌然,垂世真爱,世态炎凉,人生道理都将在文中展现,定会给迷失在现代生活中,爱情中,利益中的人们以警示,让人们找到方向,找到自我。文中人物历数、简介:温大树,祥子,祥子爷爷,三叔,王老板,三叔战友董叔,风水大师齐师父,地质专家秦教授,考古专家程教授,程悠悠,齐蔷薇温大树-温韬后代,对于盗墓有着遗传的天赋,有胆有识,有勇有谋,知书达礼。大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毕业,打小就由当特种兵的叔叔进行过特种兵的训练,身手过人。祥子-温大树的发小,铁磁兄弟,打小一块长大,三岁时父母双亡,由爷爷带大。由于家贫,未曾上学,目不识丁,但天生臂力过人。爷爷是老一辈的阴阳先生,受爷爷影响懂得很多治鬼降妖的土方法。祥子爷爷-茅山教第一百一十一代掌门人,精通治鬼降妖之术,但为人低调善良。和温大树的爷爷是把兄弟,对温大树的家族很了解。三叔-前特种兵连长,十年特种兵生涯学得一身本领,特别疼爱大树。董叔-三叔的以前的部下,和三叔一样,本领过人,精通枪械,朋友众多,颇有江湖大侠气概。王老板-古董商人,董叔的朋友之一。齐师父-研究易经的“科学”大师,虽然对付鬼怪时有些纸上谈兵,但在对山水风水和很多茅山,道教口头传授的技法很有研究。国内少有的至今仍知道并严格遵守老一辈盗墓规矩的神秘人物。齐蔷薇-齐师父之女,北大中文系毕业,硕士学位。但没有继承父亲的喜好,倒是对历史很有兴趣,从三皇五帝到满清民国,无所不通。对现代科技尤为精通,平时总是背着一台自己花高价组装的高端精尖计算机。秦教授-脾气古怪,寡言少语,对地质的研究到了近乎痴迷的状态。尤其是在对古代墓葬土质的研究上,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顶级专家。程教授-国内顶尖考古学家,曾指挥参与秦始皇兵马俑的发掘工作。一副老学究做派,爱唠叨,对当前我国古墓保护不周的现状意见很大,平时总是把批评不满的言辞挂在嘴边。程悠悠-程教授的侄女,性格温和,文静,身材、相貌均一流,绝对属于那种看一眼就想犯罪的女生。但是十分喜爱冒险,很是懂得野外生存之道。
没想到她心爱的宠物竟喜欢跟着他这个大淫虫!但是气归气,爱蛇的变节可也令她联想到一事那就是“驯服金蛇王者注定成为她的夫婿”因此她忽略他的色欲,还反过来追求他......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狂婿》神秘兵王入赘为婿,受尽他人鄙夷嘲讽。两年后楚阳为爱妻觉醒,以一己之力掌控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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