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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作很菜
楚超风,一个自小混迹江湖的小乞丐,在金银诱惑下进入元兽之森,巧合下与凤玉签下同生共死契,扭转命运的契机从此出现,且看他如何一步一步蜕变为真正的男人,怀揣一颗唯尊的野心征战异界,踏上......
楠家言行
首先,这是一本无限流的书,一本有诸多创新元素的无限流,其次,作者是绝对不会太监滴,不然就让唐桧这家伙木有小jj(o(∩_∩)o...嘿嘿)。 传说中有一种坑纯天然无污染,而这本书貌似也是纯天然无污染滴,所以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欢迎有小jj的和木有小jj的都进来作客哈! ※※※※※※※※※ 唐桧拥有吞噬融合超级进化三大强悍异能,遇到有用的基因先吞噬后融合最后动用超级进化,能力极其变态令人发指! 吞噬融合超级怪兽哥斯拉的基因,变成比哥斯拉更强悍的存在,吞噬融合超人的变态基因,成为比超人更加变态的存在,吞噬融合…… 组建绿巨人军团,组建狂沙人军团,组建超级机械军团,…… ※※※※※※※※※ ps:不用担心本书会因为失控而写不下去,因为作者那家伙早就把大纲安排好了,面包会有滴,牛奶也不会少滴!!!终极,进化,空间,无限,超级,极品,轩辕,苍穹,唐桧
广和0230
何可可对于女扮男装这件事情觉得可谓是顺风顺雨。伴女的时候,男生为她倾倒。装男的时候,女生为她着迷。某大醋坛子表示:这可不行,万一哪天被别人给拐走了就完了。还就不信了,天天同住一个宿舍,难道还产生不出日久生情吗。这日子长了,情也产生了,该得搞点事业干干了。(男强女强,强强联手,抗敌侦相,击败内孺,共走和谐。)
黎萨
什么叫红颜薄命,云渺渺深有体会,但这命好像又太薄了点,以至于她在短短五十年内接连造访地府三回之后,阎王爷看她的眼神嫌弃中带着鄙夷,就像看着一投胎钉子户。云渺渺第一次见到魔尊重黎,就死在了他脚边。第二次见他,被他失手活埋了。事实证明,一物克一物,刚是刚不过的,但刚不过她可以躲啊!都说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然而时隔数年,地府都让她混明白了,她以为这一次投胎终于能离那个补刀专业户远一点了,万万没想到出门就迎面撞上一脸好欺负的魔尊本尊。她觉得,经历了勤勤恳恳又分外倒霉的两辈子之后,自己这辈子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马屁拍得准了。所以魔尊大人……狗腿能保命吗?魔尊超凶.jpg:可以考虑一下。
睿智宅娘
宴妩初见他是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刚作死结束受了一身伤“过来,给你疗伤!”,原本瑟瑟发抖的她听见这么好听的声音,立刻上前想去看看声音的主人是不是国色天香呢?从此之后,她的白月光是哪位令四海八荒瑟瑟发抖的魔君大人!“你懂什么?他是这世上最好最好的人…啊不,魔!”
贯耳
【腹黑病娇短命鬼男主VS高冷手辣鬼见愁女主】重生成病娇少女宁霜,重生一世,依然混得风生水起。可这天定良缘是肿么回事?居然是个只能活到三十岁的短命鬼?北冥离有极恐怖的雌性过敏症,杜绝所有雌性动物,可唯独宁霜除外,只要一靠近这个女人,北冥离便腿不软,眼不花,不犯困,精神奕奕……初见,“嫁给我,你有花不完的钱钱!”“滚!”再遇,“嫁给我,我死了你就是世上最有钱的寡妇。”“滚……回来……”【PS,女主是重生,不是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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