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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然溪兮
秦堪意外地得到一个小世界,从此开始了很牛鼻的都市生活。金钱?我有金山银山;美女?哈哈哈哈哈,我还有……仙子;权力?我拥有这个世界。在学校,我是学霸;在商场,我是超级富豪;在竞技场上,我是天才;在医疗界,我是神医;在政界,我是教父;在都市,我就是神!哥伦布…
随风飞翔的猪
主角:叶莺,傅琛。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故事缺酒
当那把刀滑过她脖颈的时候,夏萌的生命到了尽头,恨却达到极致。系统冥说:“完成任务,让你重生。”于是她带着希望,去攻略一个又一个目标,学长、寨主、网游大神……或人或妖,她小心翼翼地攻略他们,不敢让自己产生一丝不该有的感情。当那么深的恨过一个人之后,是否还能那么深的爱一个人呢?
徐卿(书坊)
从一个懵懂害羞的小孩,到一个懵懂的少年再到一个追求道的痴人再到``````````` 求新,求变写出一个我心目中的剑仙。这是我的理想。 ‘剑,君子也?剑,凶器也?我不敢苟同,剑亦是道,持剑恃强凌弱者,不配用剑亦,持剑杀伐者,杀伐之剑,亦是下品之剑。持剑卫道者,卫道之剑,亦是中品之剑。持剑止杀者,仁道之剑,亦是上品之剑。与剑为朋友者,通灵之剑,亦是极品之剑。” 新人写作更新不稳定中```````天剑门剑证天剑仙修真
青栀未白
歌绝城位于青州之北,终年飘雪,环境恶劣。人在这里长大,需极度强健的体魄与强于钢铁的意志,歌绝斗士们纪律严酷、以武治国,是一个无比残酷的军国。大历丑年,大量从苏抚草原涌入的朔族人将大陆版图向北推进。他们有一统北国的实力与野心。大历丑年九月,全面战争爆发,精绝城以无比强悍的作战技巧与不停涌现的英雄人物阻挡了朔族一次又一次的进攻,三千精绝武士将七十万朔族骑兵阻绝于龙牙关口。大历辰年,战争让两国都几乎走向消亡的地步。双方决定议和,以龙牙关为线,北为精绝国,南为朔族领土。条件是歌绝国将最年幼的世子陆饮冰作为人质送去朔族。在那里,陆饮冰结识了朔族最勇猛的武士侯雪。这就是青州第一位人皇的故事,史称:朔狼王。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烈血洒银枪》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幽儿希卡暗月骑士
成婚三年的丈夫为达成目的,将她灌醉送到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床上,然后带着大批的记者蜂拥而入,上演捉奸戏码。 “亲爱的,嫁给我好吗?我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陌生男子单膝下跪,将戒指送进了她的无名指。 一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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