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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十二夜
在外人眼里,傅琛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在顾安安眼里,他却是一只披着优雅外衣的饿狼,明明只是寄住在他家,却无辜成了他盯上的猎物,夜夜吃干抹净!有人宠就是任性!顾安安发现他有未婚妻以后就更任性,决定要远远地逃离,还牵了个男朋友!傅叔...
龙骧军
主角墨鲤是传说中的神医。他有个秘密,其实他是一条化形的鱼妖。可是世上除了他之外,根本没有妖精,主角走遍天下,想要寻找同类。然而同类没找到,却经常躺枪。“真是稀世之宝,既然是你们这个村子里的人最早发现的,那么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你们只能全部去死了。”借宿村民家的主角:……“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放火!”在客栈里休息的主角:……“治不好,你们就全部为爱妃陪葬!”刚到京城就莫名其妙被带进皇宫的主角:……“哈哈哈,你们都在笑话我,说!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凭你们蝼蚁之辈,也敢看不起我?”恰好路过的主角看着指着自己鼻子的刀:……主角(╯‵□′)╯︵┻━┻麻惹,是不是要我一条鱼来教你们做人?
浮游paly
菜鸟级的小白,看他如何从对网游一无所知慢慢成为强悍的肉盾。此书的主角绝对不会有一身的神器,更不会有逆天的技能。游戏不是一个人的游戏,是需要队友合作的。BOSS更不是一个人能单挑滴,如果那样,还不如开个单机游戏。请各位看书的朋友慢慢体会其中游戏的乐趣
梦越凌尘
秦羽汐以为,她的幸福人生是从捡到一只神奇的小药鼎开始的。药鼎炼制的药,可以让原本普通的药效成几何比例上升,十倍、百倍、甚至千倍……药鼎在手,仙药我有。没事嗑药养颜求长生,逗逗药鼎美颜小人宠。但是,大神在上,世间万物皆可入药,而人——乃是万物之灵?是不是代表着,也是万药之首?药之根本,乃是为着救人,可如果炼药的同时,需要伤害到他人,这可怎么破?
茶福
重生后的凌云成为一帮美女的老板,带着名列排行榜上的小弟一路上披荆斩棘,脚踩最强高手,对战顶尖战队,剿灭巨型公会,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里有绝顶高手与最强王者之间的热血搏斗!这里有顶级战队与热血家族之间的激情碰撞!这里有超级公会和强大势力之间的各种博弈!BOSS?我的!装备?我的!高手小弟?我的!地盘?还是我的!游戏里的一切我统统有份。
墨竹萧萧
端肃雅正大龄权臣VS骄纵桀骜美貌千金(上卷)一心向道的正直男剑修VS合欢宗健康长大的美艳女修(下卷)上卷世俗篇:(文风正经的古言~)千金苏语嫣,年十七,以貌美多才,骄纵豪奢闻名于皇都洛京,御史裴玄,年过而立,端肃雅正,谦谦君子,对漂亮任性的小姑娘避之不及。一旨圣喻,圣上把女主送进了裴御史府,至此,鸡飞狗跳,真香警告,整个洛京城都在看热闹。某一天,男主发现自己动心了。然而,身份未名,辈分尴尬,年龄差距颇大,卿正青春貌美,我已鬓生白发……因为珍重,所以踌躇。再后来,男主大梦初醒,成了九重仙山之上的威严君上,正值十大仙门千年会晤,那个袅娜而来的合欢宗美艳女修,怎么看着这样眼熟?下卷修真篇:(欠了别人姻缘的,总要以身抵债哒~)苏语嫣是合欢宗里有名的嫁不出去超龄女修,住在山洞里形单影只。回首往昔,她的前前前未婚夫、前前未婚夫和前未婚夫都是因为一个男人弃她而去。后来,她奉命寻找宗门根本大法的传人,不小心锁定了某位剑修君上——那个毁了她三段姻缘的正道魁首……——咦?他看我的眼神……要不牺牲一下,挖个剑修墙角?——为了繁荣宗门,为了道统传承,我合欢宗错过了裴玄这颗老苗子一千年,这次,就是骗婚,也要把你弄过来。——天下剑修那么多,拿把剑,谁都可以修,可是我们合欢宗的看家祖传功法,实在太挑人,逮到一个,坚决不能放过!请相信作者君,这绝对不是一个为了门派招生任务而骗婚的故事!*文艺版文案:他们说,我飞扬妖冶,游戏红尘,你却是苍松雪色,端肃巍峨。我们各自走过千年光阴,踏遍广漠世界,终于,在某个幽昧深远的瞬间,我偶然兴起,抓住了擦肩而过的你,从此,万物的踪迹里,星辰的浮光中,我和你缠绕在一起。本文阅读指南:1.上半部凡尘卷,世俗朝堂,古代架空;下半卷回归修真界,轻微修罗场,故事继续。2.人物三观≠作者三观,谢绝人身攻击。3.架空世界,各种设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作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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