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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华兹
一个身份十分平凡的九星级酒店的年轻主厨孙悟生,因为一次抢劫事故而重生与七龙珠世界,而且还变性了,最让他难过的不是穿越龙珠世界还变性,而是为什么不是赛亚人,或者其他强大血脉,而是纯血脉地球人,比其他地球人还要惨,既然血统走不出,就只能在精神方面,正所谓,练精化气,练气化神,超脱意志,不受血脉基因的影响,成就大道之力。
总是犯困
主角:空元元,汲云。空元元一朝穿书,变成一只伪装仙鹤的熊猫。那么时髦的设定,作者竟然将它按在新手村的一个炮灰女配身上?胸无大志的空元元表示,正合我意。可就当她认认真真,矜矜业业地维持人设时。却发现,剧情正如脱了绳的哈士奇,撒欢飞奔到她完全看不懂的方向了。原主角攻精分也要粘着她,给她顺毛,给她投喂,还想跟她做道侣?说好的原身是主角受成长路上第一个BOSS,可却没有想到不过是在路边唱了首歌,就引得主角受抛弃了原来的师尊,颠颠儿拜进了自己所在的赤芟峰?明明自己努力毒舌,玩孤僻,耍冷傲,可是众人只觉得自己害羞,傲娇,不善言辞?不仅没有疏远自己,还对她照顾有加?温柔师尊还经常给自己做心理辅导?眼看着猪脚攻受毫无擦出火花的痕迹,某人还天天缠着自己瞎瘠薄撩。空元元双目含泪:这个剧情我不懂,但我真的不想努力了。非常想做一条咸鱼却被逼着努力,前期偏执怂货,后期金手指开到爆的女主&原本是个毛绒控心装万千毛茸茸,后独爱自己小熊,满心满眼只有小熊猫的温柔男主
然雾非雾
人没有死亡的必然,也没有活着的必然,人的生或死并没有什么可不可以的!但选择生与死的权力却掌握在人们自己手中。生活是一把套人的枷锁,人们无法摆脱生活的约束,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民间传说,神龙时期有个叫赤松子的人,服用了一种名叫“冰玉散”的长生不死药,于是他可以入火而不化,随风雨上天入地,后来,成了掌管祈雨的神,炎帝的小女儿追随他,也得道成了仙,一起升入了天国。至此世人以为得道便能成仙,于是更多的人投入到修真炼道之途。就在魔教大肆猖狂的杀戮时,仅仅一人便颠覆了整场战役,他身穿一袭白衣,手持一把流云剑,在数千魔教教众的截杀下,轻轻踏出一步,微叹一声寂寞后,便已将剑横在魔教教主的脖前。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最终魔教拼的两败俱伤后,退返北界,正派才得以休养生息。而故事就发生在远离争端的偏远村庄……
捞斧子的河神
宋晨死了,不过他又活了……怎么死的?说出来宋晨自己都不好意思,他……是被冻死的……你肯定会疑问,这年头居然还会出现路有冻死骨的人间惨剧?嗳,你问卜玄是谁?卜玄不是人,至少宋晨是这么认为的……宋晨:卜玄,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卜玄:在晒月亮啊!(注: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宋晨磨牙:人都晒太阳,你却晒月亮,天那么冷,你就不怕把你那一身骨头给晒成冰棍?卜玄:所以我不是人啊……《新疆游记》:据土人云,千年前大风扬沙,流露古棺,启视之,衣冠尚丰,被风乃成灰烬,移置塔中以至今日,何代尸骸,无从稽考,大抵一古代木乃伊也,新疆地属高原,土性干燥,废物土中,可数千年不朽。注:此文主受新文,求收藏,求包养,求留言!银杏其他文章,求收藏,求包养!何处是圆满爱久弥深见鬼好友晨曦和自由的文,大家有兴趣,请尽情收藏包养:狐王太美拒做忠犬[快穿]入文将于1月8日入V,银杏在此鞠躬致谢各位不离不弃亲们,谢谢!
威马
来往于各个世界的客人,一道美食,一篇故事,我只是个爱听故事的厨师而已……至于什么隙间半妖,不可思议的小偷,嗯,只不过是兴趣使然而已……
慕起起
我本胸无大志,想安逸当下。可天不遂我愿,戏我命途。群雄视我为蝼蚁,触我逆鳞。那我牧凡,定要逆这不公天道,斩这千域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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