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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四小姐
男女第一次相遇便互定终身,却意外分离,三年后重逢不久又因误会再次分离,女主经历生死之际异世灵魂附身,经过三年蜕变,成为江湖中多个顶级势力的幕后之主,后来和男主重逢,经过重重磨难后,两人终于携手浪迹天涯。
丰怒
世界上最牛x的事莫过于,改造敌人,使他们变成最最忠心的小弟。
翊水菱寒
夜空蓖钷,在那镨渺的星光之後,曾经有过一个辉煌的传奇……连天的风雪中,从狼口救下的婴孩,茫茫天意下,一切的一切,是否将续写那古老的传说?天若有情天亦老,百年前的绝恋是否今生终成眷属?陌生的肺族、奇?的魔法,?有熟悉的??……找?感情的?宿,理想的寄?。风.夏格特,觉醒了的圣者!终将开始他波澜壮阔的行程!今天合上电脑,我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完结了……天风是我的第一本书,从第一章开始到现在的完结篇结束前后共用了两年的时间。其间,经过一次彻底的重写,抛弃了原来的老版十万字,不容易啊,回忆往昔,我只有三个字――不容易。记得一开始的时候,写书也不过是玩票的性质,写多少是多少,也没想着会出版,没想着我会真真正正的写完这一本书。现在回首过来,发现自己居然也撑下来了,前后40多万字,如果加上抛弃掉的老版,共有50多万字的文章,居然也这么一点一点的打出来了。写书这么多时间,认识了许多的朋友,甚至是很多有名气的作者:杨奇,明镜,我是一只猫,心炎,阿三瘦马,瑞根……大家一起讨论,深夜一起赶稿,每每凌晨两三点钟上线,去QQ上一问,都还在写。说实话,写书很苦,所以我尊重所有的作者,因为这不容易。我不是一个职业的作者,作为一个正在读大三的学生,每天几千字的稿件基本上花去了所有的空余时间,我想,许多的写手也和我一样。也许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职业的作者,那时,我想我会轻松些吧。我要感谢所有支持我的读者,无论是大陆的还是台湾的,我都非常的感谢,尤其是那些从老版一直支持到现在的老读者,我非常的感谢。前几天听闻天风在台湾卖的不错,大出一口气,总算是没扑街,不用怕被砍掉了,哈哈。天风到这里就结束了,有许多读者要求我出续集,我想可能暂时是没有这个可能,我在另一篇告读者书里说过,天风的硬伤太大,所以我想写一本全新的书,会比现在这本好很多的书,各方面设定也要严谨成熟的多,包括文笔在内。现在争议很大的主角问题会换成第三人称的手法,现在第一卷已经完稿,交付出版社了。前些天,我闲着无事去租书店逛了下,粗粗一看,很荣幸的,我看到了三个版本的盗版。这原本也没什么,网上的众兄弟都被盗了,我原也没打算能置身事外。只是盗版做的太过,居然笔名也帮我改了,改成什么“紫刀”,“丰月”……我不知道这几位是哪儿蹦出来的大师,反正至少知道我是没用过这样的网名,不想口诛笔伐的多说什么,我只想向众盗版商说一句:“以后盗我的书请用我的笔名。”最后,还是感谢,感谢所有的读者,感谢帮助过我的作者,感谢信昌出版社的老蓝,感谢天鹰和爬爬的老版小版们,感谢所有的人,感谢我自己……
月下夜舞
主角:季颖,顾宣。【别让文案吓倒,男主是个小可爱,女主才是真大佬】他应该恨她的,是她害得自己毁容瘫痪,下半辈子只能在床上度过。以为逼着让他父母留下她来就有用?以为忏悔就有用?以为照顾他就有用?没用,这全都没用,他恨她,她是他的仇人,是她将他从神坛上拉了下来,拉进了地狱里,致使他被万人唾弃!可在她一次次强迫着他喝药,强迫着他正视自己,强迫着让他习惯了她的存在时,似乎有些东西已在悄然转变……直至,他双脚能再次下地行走,重登神坛时,她却是不见了,只留下一封字条:“遵守契约,我应当离开不做纠缠,勿念。”该死!既然如此,她当初又为何要招惹他,别以为这样就能离开他,作梦!她永远是他的,永远!***“恭喜宿主,系统判断你已成功阻止了男主顾宣继续黑化,穿书任务已完成,心愿将会为你兑现,而现在你将有大半辈子的空闲时间,你打算如何度过?”“如何度过?”终于完成了穿书任务的季颖难得一身轻松,不自觉地展露了一个极为灿烂地笑容。“去哪里都成,只要不再让我见到穿书男主顾宣就好。”
吴小曦
“你无耻勾搭我,狠心抛弃我,现在还想装不认识我?”“我把你当死对头,你却想睡我?”一朝穿越,成了苏家最不受宠的丑八怪大小姐,苏月表示不慌,容我猥琐一波再超神。女扮男装虐渣男踩白莲,驭万兽,诛妖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不慎惹上某冰山世子,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在外他冰冷嗜血步步为谋,在内,他只想怎么把人拐上榻。“月儿,吾染恶疾,急需良医。”苏月一脚踹飞,咬牙切齿:“说人话……”“我病了,要月儿亲亲抱抱滚床单才能好。”
吴用置疑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多年刑侦生涯告诉我,没有。这世界上,比鬼更可怕的,只能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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